驾驶员硬要5岁免费儿童补票 一家5口半路遭遇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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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儿童身高不足1.1米
6月3日下午5时许,曲靖富源的樊先生一家5口高兴地买好曲靖到富源的车票,心想可以在天黑前到家。不料,检票后车子出站几公里,他们一家却遭遇拒载,被狠狠地甩在曲靖城的马路边。原来被甩的原因是5岁孩子车票免与不免的问题。
一边驾驶员说要补票,另一边乘客也答应补,但要求对方出具相关的票据和保险,在无法满足乘客要求的情况下,双方协商无果,驾驶员索性靠边停车,车门哗啦一开,示意乘客下车……气愤的樊先生一家将这起“甩客”事件投诉至曲靖运政部门。
补票之争 一家5口半路遭拒载
说起6月3日一家5口被拒载的事情,尽管已过了好几天,但富源的樊先生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据在富源上班的樊先生介绍,6月3日下午他和媳妇还有妹妹带着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是7个月大的婴儿,另一名是一个5岁的孩子小灿,一家5口在曲靖逛完街后准备回富源。随后,他们购买了当天下午5时20分的曲靖到富源的3张成人全票,票面上还注明“经询问此票携带免票儿童1人”字样。到点后,曲靖高快客运站的相关检票员上车进行检票,查看了樊先生一家的车票后并未说二话。
客车准时离站,当车辆行驶到曲靖城区六十九医院附近的红绿灯处时,车上再次检票。车上出来一个女的挨个对乘客进行查票,查看完樊先生一家的车票后她要求樊先生补一个人的票。
“票上不是已注明说可以携带一名免票儿童嘛。我们另外一个还是婴儿,难道婴儿也要买票啊……”
“不行,你们的票只注明可以携带1名免票儿童,可你们有两个孩子,按规定得补其中一个孩子的。”
“要补票啊,那你们得提供正式的票据和保险。”
“我们卖不了保险……”
“既然你们无法提供票据,那我们要求退票,不坐你这趟车了……”
“车票钱我们退不了,要退你们得去客运站退,你们不坐可以下车。”
说到这,驾驶员一脚刹车,车门哗啦一开,看这架势樊先生一家哪还坐得住,无奈拿着大包小包东西,抱着孩子下车。樊先生一家下车后,车上的驾驶员和女检票员二话不说,关上车门径直走了。气愤又无奈的樊先生一家只好走回曲靖高快客运站,耐着性子准备重新乘车。
委屈郁闷 被迫在曲靖寄宿一夜
据樊先生讲述,当天晚上他们遭遇驾驶员“甩客”之后,一家人回到客运站,把被拒载的情况向高快客运站上的相关工作人员反映,并向运政部门拨打了投诉电话。由于当天曲靖前往富源的客车已发完,没有末班车可以搭乘,无奈樊先生一家只好在曲靖临时寄宿一晚。
“当时心情太郁闷了,就没有见过这样的霸道司机,按规定我们家孩子就是免票人群嘛,他凭什么要求买票。” 樊先生说,原本当晚一家5口花60元车票可以安心回家住的,结果因为被拒载当晚被迫寄宿曲靖花销了几百元。
6月4日,樊先生接到曲靖市运政处稽查支队执法人员的电话,随后正式到运政处投诉“甩客”客车司机。“这样的不良司机我觉得应该投诉,要给他个教训,不然太不讲道理了!”
查证处理 甩客司机被罚500元
昨日,记者到曲靖市运政处稽查支队采访客车司机“甩客”事件。据该稽查支队的支队长王碧锐介绍,樊先生投诉到他们运政处的甩客事件,运政处一接到投诉立马着手调查。
经过调查确认,客车驾驶员潘师傅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属甩客行为。据王支队长进一步介绍,这起投诉中,樊先生一家在客运站上,检票员已完成检票且也通过了,按程序途中驾驶员无需再检票了,更不能在站外再行揽客售票等。依照相关管理要求规定,车辆出站后把乘客丢弃,哪怕是上厕所不等人就开走等,都可以认为是甩客行为。
另据处理此案的市运政处稽查科三大队队长赵永山透露,经过他们测量被要求补票的5岁儿童小灿身高为1.09米,连有关规定的1.1米以上儿童购买半票的标准都还未达到,属于免票人群。为此,客车方的潘师傅等人无权再要求樊先生一家为孩子补票,属于不合理的要求,于是认定司机潘师傅的行为为甩客。
听说要处罚自己,驾驶员潘师傅有些急了,他再三向樊先生及运政处的执法人员辩解:“当时他的车上已有4个孩子,13个成年人了,所以才叫他们补票,但对方要我给孩子卖保险,可我们没有保险,结果他们家就下车不坐了,不是我们赶他们下车的……”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当运政部门要对潘师傅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时,明事理的樊先生又有些心软了,还主动替对方求情,先前提出要潘师傅承担的住宿费用也罢了,他希望对方能有个教训,以后不要如此无良,认真做好客车服务。鉴于投诉人的说情,曲靖市运政处稽查支队对潘师傅进行了500元的处罚,并做了大量的批评教育。
■ 延伸阅读
多提示 少争议
据介绍,按照交通部1988年颁布的《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不供给座位;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或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买儿童票。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供给座位。
但按照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由此看来,在具体理解和执行两个规定上,实际操作中,确实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可能是前述这场“免与不免之争”的症结所在。
据了解,交通部颁布的于2005年8月1日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也注意到了这个矛盾,并力图对其进行修正。该规定提出,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售票员不可能逐一向乘客询问是否携带免票儿童;很多乘客甚至不了解这些规定,自然不会主动告知是否携带儿童。
因此,运管部门也建议,一方面车站应该在售票窗口张贴相关提示,尽可能在售票时就协调好,避免在排队检票上车时才发现问题,导致发生纠纷;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道路交通管理者在实践中应该做到人性化执法,从客观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安全和效率的关系。
记者 蒋琼波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