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乙肝检查 邕部分企业仍有查乙肝"潜规则"
![]() |
一名求职者在医院进行体验
广西新闻网见习记者 黄冬梅 记者 闭初健 文/图
核心提示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今年2月10日联合发文,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这就意味着,乙肝患者在入学、就业中将得到更平等的对待。几个月过去了,规定执行得如何?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内几家医院的体检中心了解到,部分企业已停止在入职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但仍有一些企业要求新入职员工做该项检测,并拒绝和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签约。
案例
好成绩不敌一份体检表
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丽珍(化名),所学专业是学前教育。丽珍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又是学生会干部。今年5月,丽珍与另外一名同学被学校推荐到广西某大学附属幼儿园当幼儿教师。经过几轮笔试、面试后,两人都顺利通过了,但在体检时,丽珍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结果,丽珍被拒之门外,失去了这个就业机会。
丽珍为此感到很气愤又非常担忧,寒窗苦读十几年的结果竟然会是这样,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被一些单位以这个理由拒绝。
与丽珍有着同样遭遇的凌峰(化名),是广西大学机械专业大四学生,去年下半年,在学校的推荐下,他到广西某建工集团实习。因为聪明、肯干,凌峰从在一起实习的同学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笔试、面试,成为企业打算录用的其中3人之一。
但在今年3月,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后,另外两位同学很快与公司签了就业协议,而凌峰迟迟没有下文。凌峰颇费一番周折打听,才得知公司体检项目里仍保留了“乙肝五项”检查。公司的说法是“凌峰没有通过体检”。这让凌峰感到十分委屈,而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则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就拒绝与他签约。
下一页第 [1]
体验
招聘企业谈“肝”色变
乙肝病毒携带者求职时是否真会遭到企业的歧视。连日来,记者在广西人才市场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招聘会上,假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去求职,结果均遭遇到了被招聘方拒绝的尴尬。
“对不起,我们不考虑招。”记者在应聘南宁市一家餐饮有限公司员工时,两名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听说记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马上皱着眉说。其中一名工作人员随后解释说,餐饮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能从卫生部门拿到健康证,公司同样也会录用。
记者随后又到杭州胡庆余堂药业公司(南宁办事处)应聘销售代表一职,招聘经理热情地接受记者关于工作的咨询。当记者问他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被招录时,他立刻拒绝说:“不好意思,凡是新进人员都要体检,对乙肝患者我们是不聘用的。”“这不是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吗?”“没有啊,我们的招聘信息上都已经注明招收身体健康者。”该负责人接着说,“我们要考虑到公司全体员工的健康,公司都是包住宿的,与其他员工共处一室,不能因为一名乙肝病患者让其他员工受到传染。”
记者随后在招聘会现场转了几圈,所问的招聘单位大多数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前的认识阶段,都认为病毒携带者会传染,也不乐意录用此类人员。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也有少数企业愿意考虑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一家保险公司应聘时,记者自称曾做过两年多的保险业务,并有一定的客户源,但本人却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问公司能否招录。该工作人员先是拒绝,随后又突然转变说,如果是小三阳的话,可以考虑招聘,但要求能及时去治好病。
企业
拒绝“乙肝”已成潜规则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的过程中,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尽管有相应的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群体还是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这已经是招聘方的一个“潜规则”了。
“几乎所有企业在新员工的体检项目中都要求检查乙肝,对于企业来说,新员工的挑选空间比较大,自然觉得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这样做不光是考虑到自身,更多是为消除企业其他员工的顾虑,而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
南宁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小羽表示,面试成功的应聘者,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中“乙肝两对半”的检测项目是必不可少的。新员工的入职体检是对人才的最后一道筛选程序。毕竟公司的员工中午都是集体用餐,如果其中一名员工是乙肝患者,那么其他员工会认为工作环境存在健康隐患,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
小羽还表示,之所以不录用乙肝患者,并非是歧视他们,而是现在应聘者众多,公司不愁招不到人,还不如招一个更健康的。
记者连续采访了多家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发现,他们都普遍认为乙肝病毒在普通的日常接触中也能传染,对乙肝病毒的认识存在误区,因此造成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时受到歧视。
上一页下一页第
医院
体检方有要求无权拒绝
“入职体检中现在都没有对乙肝五项的检查了,只有肝二项,主要是检查转氨酶,但有时候是企业需要检查乙肝,我们也会帮他们做。”对于医院依然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测的质疑,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抽血处工作人员答复,该院在常规体检中已经剔除了乙肝项目,但如果体检者或者企业主动要求进行检测,医院方面也无权拒绝。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的体检项目分为涵盖两对半检测项目和不含检测项目的,体检者根据要求自己选择医院制定的体检套餐所包含项目说明进行体检。
部门
拒收病毒携带者将被查处
对于招聘企业要求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现象,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杨宁表示,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只不过以往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也没有执法依据,所以没有人来投诉。而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餐饮、食品、家政等行业。对于企业强行要求进行乙肝检查,今后如果发现,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有要求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用工单位,应该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但是,个人雇佣家政服务员,不属于企业用工行为,所以暂时还不在查处之列。
对于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的用工行为,已经成为近期劳动、工商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若强行将“乙肝五项”纳入用工体检,以检查结果作为用工招录依据,求职者可以拒绝或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专家
乙肝其实不可怕
“‘大三阳’只是反映人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表示病毒复制活跃,比‘小三阳’的传染性大点。大三阳不能反映肝脏功能的正常与否,如果肝功能正常,应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能诊断为乙肝患者,人们对乙肝传播途径存在较大误解。”记者从广西民族医院肝病方面专家处了解到,从病理上来说,乙肝虽然是一种传染病,但它的传播途径却很有限,只是通过母婴、血液、性以及日常生活密切接触等方面传播,而一般的生活和接触是不会传播的。人们完全没有必要对乙肝产生莫名恐惧,如果害怕感染病毒,应该积极主动接种乙肝疫苗,而不是歧视乙肝病人。
上一页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