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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锤敲碎脚趾 放到轮下敲诈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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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曹颖 通讯员杨静 刘明摄影报道 用铁锤敲碎脚趾,然后搭乘蓝牌车,在下车过程中故意将脚放到车轮下,向司机进行敲诈。日前,深圳警方破获一宗“撞车团伙”敲诈勒索案。这是市公安局构建“大刑侦”格局下,交警、刑警职能融合捆绑作业破获的第一宗案件。

“苦肉计”诈骗蓝牌车司机

2010年5月23日,坪山新区发生一宗涉嫌以制造交通事故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此案随后由市交警局侦查大队立案侦办。当日,一辆小车因“压伤”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亮的脚趾而被李某亮要求私了索赔,小车司机觉得事出蹊跷,于是向坪山交警大队报案。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民警通过认真核对,发现近期以“李某亮”名字报案受伤的交通事故共计11宗,且事故的案情相似。事故处理民警据此初步怀疑其为“撞车团伙”。

5月23日晚,专案组经过连夜排查、取证、守候,次日在坪山交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一举抓获李某亮、王某军、周某山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展开审讯。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确实是一个在一名叫张某生的男子的组织策划下,主要对蓝牌车司机实施敲诈勒索的团伙。

17个不眠夜锁定证据

此后多日,专案组民警连续加班加点,最终,专案组经过17个不眠之夜,无数次的走访调查,上百份的案卷和笔录梳理后,掌握了与“5·23”团伙有关的大量证据。6月7日,专案组民警在龙岗龙新派出所及坪山坑梓派出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生在龙岗南联社区成功抓获。至此,除一名团伙成员在逃外,“5·23”系列敲诈勒索团伙案宣告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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