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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17岁小伙捅死七旬女房东 毁证据后照样住在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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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指认杀人现场

手上的刀伤使案情真相大白

台海网6月11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小明)杀死七旬女房东劫走万元现金,17岁的重庆小伙刘某在毁灭现场证据后,回到租房内继续过日子。就在刘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时,却因手上的一道小伤口败露了犯罪事实。昨天,晋江警方以涉嫌抢劫罪将刘某刑拘。

独居老人惨死家中一天后才被发现

6月6日中午,晋江人叶某拨打70岁老母亲苏阿婆的电话,却始终没有回应,叶某立即赶往查看。母亲住的二楼套房,只见套房外面的大门虚掩着,房间却反锁着。叶某有种不祥预感,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眼前的血腥场景将她吓得大叫:母亲倒在血泊中,脸上、胸部以及颈部到处是刀伤。

警方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未留下任何有效证据,家中1万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不见了,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警方还发现,歹徒出入房门几无破坏,老人身上刀伤特别多,很明显,嫌犯是想致老人于死地,因此推断,嫌犯应与老人相识。

在对50多名房客调查时,警方查出,遇难老人未对房客的信息进行登记,多数房客也未按要求到派出所登记备案,办理暂住证。

手上小伤口暴露了犯罪迹象

所幸案发后,所有房客都还在。来自重庆的刘某引起警方注意,因为他的左手有道伤痕。

在随后几天里,只要警方传唤,刘某随叫随到,表情平静。警方决定以其手上伤口为突破点。刘某自称伤是与人打架留下的,但忘了打架的具体位置,也不记得跟谁打架。刘某的手伤不符合打架造成的伤痕,警方认为,刘某的作案嫌疑最大。

一番较量,刘某终于承认了入室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

刘某在晋江某超市帮人杀鱼,事发当晚,他跟女友吵架后跑去喝酒,直到晚上9时许才回到住处,刚好碰到房东苏阿婆手里拿着刚收回的1万多元账款,刘某顿起歹心。于是,刘某带上一把匕首,戴着手套悄悄潜入苏阿婆房内,躲在门后,等苏阿婆进来后,从背后扣住苏阿婆的脖子,拿着匕首对着苏阿婆的脸部、颈部、胸部等狂捅10多刀,苏阿婆很快倒在血泊中。混乱中,刘某左手不小心划伤。

事发后,刘某搜走1万多元现金和一条项链,毁灭现场证据后,将现金寄放在朋友处。当天,刘某因为害怕半夜又跑去住宾馆,后来一想,所有证据已毁,又没有任何人看到他作案,警方应该不会怀疑到他身上,因此,次日上午,刘某回到住处,继续照常上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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