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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启动短信评警 评价结果与民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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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不满意”的短信回复,公安机关督察、政工部门将落实查证整改

南方日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黄延浩龚宣)动动拇指,发条短信,就可对广州市公安机关的工作作出评价。从本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正式启动群众满意度短信测评工作(简称“短信评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下一阶段,广州市公安机关将逐步把车管业务、出入境证业务等与群众有接触的其他公安业务纳入“短信评警”工作范围。

据悉,群众拨打110报警、到派出所报案、办理户政业务等,广州市公安机关都会通过系统自动发出一条征询群众意见的短信,群众只要通过手机短信回复数字“1”、“2”、“3”,就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对于群众“不满意”的短信回复,公安机关督察、政工部门将落实专人在24小时内进行专门电话回访,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查证属实的,将责成被诉单位及民警个人限期整改,并将群众评价结果与民警工作绩效考核挂钩。群众发送回复短信息,通讯运营商将按普通短信收取服务费。

此外,群众还可以主动发送评价短信到以下号码对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基层单位及民警的工作进行评价:

106573020110241(越秀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2(海珠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3(荔湾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4(天河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5(白云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6(黄埔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7(萝岗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8(南沙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9(番禺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10(花都区公安分局)

1065730201102415(从化市公安局)

1065730201102416(增城市公安局)

穗警方微博直播枪击案

是国内警方首次网络直播类似突发事件,赢得网友肯定

南方日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刘志坤谭焯铅)对于6月3日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一出租屋里的枪击案,不少人是通过广州警方微博直播实时了解到情况的,这或许是国内警方首次网络直播类似突发事件。尽管首次“吃螃蟹”稍显经验不足,但大胆利用新媒体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有益尝试,突破了以往仅在事发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通稿的传统做法,赢得了广大网友的肯定。

6月3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一男子在广州白云区京溪街银兴路一出租屋里用手枪击伤一名民警,在与警方对峙10小时后,于当天20时许被警方击毙。期间,广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实时发布,向网友介绍现场情况及事件进展。据广州公安微博显示,其最早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在6月3日下午16点17分对网友的回复,此条微博说:“6月3日上午,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辖区某出租屋时,一民警被屋内一名身份不明男子用手枪击伤。事发后,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立即展开救治伤员及围捕嫌疑人等工作。”

尽管离事发已经过了6个小时,但作为警方就该事件发布的第一则官方信息,自然引起众多网友关注。随后,广州公安先后于20点29分、21点31分等时间发出5则关于此事的博文,涉及事件最终进展、现场情况描述等内容。

“微博说案”的形式引来了众多网友转发和跟评。尽管有网友质疑这种微博直播的内容“更新速度太慢”、“提法很官方”,但绝大多数网友均认为,警方能借助网络这种传播速度极快的媒介来发布即时新闻,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是一个特别好的交流沟通机会”。

此前,广州公安开通微博后因关闭评论一度遭网友质疑,更有网友直言“警方只是做做样子开了一个只会打官腔的官方博客”,此次微博直播突发事件的尝试让网友们耳目一新,更对政府微博在突发事件及公共危机中所发挥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寄予了更多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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