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未备案 299名房主被罚
新文化报
长春警方近期清查出租房屋29621户
分别被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毕继红)日前,长春市公安局在全市城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清查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统一行动。
此次清查行动是近年来,长春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查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统一行动,整个行动历时15个小时。
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处、各区分局、县(市)局户籍科、全市户籍派出所共有8134人参加,其中民警2186人,社区保安员3024人,街道社区乡镇、村屯干部2924人。
行动中,派出所民警、保安员和街道乡村干部等深入到辖区行业场所、工地、公寓和居民家中,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和出租房屋等信息进行了登记核对,查验了暂住人员和务工人员的合法有效证件,同时向场所和住户发放了《告市民书》,向市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并对部分违反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规定的人员当场进行了警告和处罚。
整个统一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清查出租房屋29621户、行业场所8514个、工地297个、中介223个、公寓488个,核查出租房屋信息2652条,清理出租房屋小广告2816条,发放《告市民书》27万份,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罚行业场所46家,出租房屋房主299人(出租房屋未到警方备案,分别被处以200元~500元罚款),中介机构8家。
统一行动中还破获刑事案件4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3人,抓获逃犯16人。
警方表示通过此次统一行动,使出租房屋房主、中介、公寓经营者、行业场所、雇佣外来人员用工单位的法人或业主和因各种原因来长春的暂住人口,对租赁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法规和规定有了更明确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维权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办证,也有力地打击了隐藏在出租房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