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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岭、人防、蝶恋花 仨舞厅涉黄各罚5万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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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志强/报道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获悉,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严查娱乐场所卖淫嫖娼活动,经查,长春市内的“银岭”、“人防”、“蝶恋花” 3家舞厅存在卖淫嫖娼活动,被重罚。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按照省公安厅部署,根据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分别对位于长春市大马路46号的“银岭舞厅”、宽城区西五条6号的“人防舞厅”、长春大街与大经路交会处的“蝶恋花舞厅”进行暗访和检查,分别发现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对当场抓获的6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分别处5日至15日行政拘留。对“银岭”、“人防”、“蝶恋花”三家舞厅分别依法处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三个月,对舞厅负有法律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分别处1000元罚款。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李文贵表示,治安支队将加强与工商、文化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全市娱乐场所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追究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的场所单位责任,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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