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黑诊所”获刑一年 长沙市区首例非法行医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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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非法行医者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零六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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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5月31日讯(记者 董雷 通讯员 石琳)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判处非法行医者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零六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长沙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是长沙市区审判的第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被审判人梁某是湖南省涟源市人,34岁,初中文化,未取得任何医师资质。2009年,梁某擅自设立非法诊所(“吉祥诊所”)在雨花区高桥友谊新村行医,雨花区卫生局发现后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但其拒不改正。2010年4月14日,雨花区公安局对梁某非法行医予以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对非法行医者梁某提请公诉。经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梁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无《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设诊所非法行医,经卫生行政部门三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情形,触犯了《刑法》第336条之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证行医是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存在严重危害老百姓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长沙市目前非法行医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位、大型建筑工地及高校周边,尤其是以棚户区、外来民工聚居地较为突出。
2009年长沙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监督检查先后共1117次,查处867户,取缔无证非法行医310户,没收药品器械737件,警告88户次,罚款224户次,罚款金额1056860元,没收违法所得8户次共计38322.9元,依法移送7起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今年3•15消费者维权日期间,长沙市卫生监督所与长沙市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展开春季打击无证行医专项集中行动,共取缔18家黑诊所,收缴药品55箱,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通过重点打击,长沙市卫生监督所将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将打击非法行医转为常态管理。对屡教不改、受行政处罚两次,再次非法行医者,将继续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医疗服务市场,长沙市卫生监督所特将全市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长沙市卫生监督所:85570477
芙蓉区卫生监督所:84885789
雨花区卫生监督所:85880865
天心区卫生监督所:85899214
开福区卫生监督所:84317795
岳麓区卫生监督所:88941456
长沙县卫生监督所:84060566
望城县卫生监督所:88082317
浏阳市卫生监督所:83628208
宁乡县卫生监督所:87841469
稿源:红网 作者:董雷 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