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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江西117个院开通检察民生服务热线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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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5月30日电(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作颖 会富 冬晨)5月31日,按照江西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该省三级检察机关共117个检察院全面联线开通“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各院服务热线设在控申检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收集分析社情民意等,热线电话号码均可登录“江西检察网”查询。

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为规范“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的接听、处理工作,更加及时高效地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该院专门制定下发《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工作规程(试行)》(下称《规程》),对“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的工作流程、处理时限、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程》要求,“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应保持畅通,设置专人值守,工作时间由专人接听和处理,非工作时间自动录音受理并由专人及时复听、处理。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填写登记台账,将来电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来电时间和主要内容等逐项登记,需要受理的,须一并填写受理登记表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流、处理,并对分流处理的事项定期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承办部门应将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反馈控申部门。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反馈的,经检察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反馈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能够给予帮助的,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为来电人提供帮助;不能给予帮助的,向来电人说明并告知有权处理的机关。但对于紧急求助的应当受理,并及时向检察长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对于来电人的法律咨询问题,能即时解答的依法即时准确解答;不能即时解答的,留下来电人联系方式,商请有关部门研究后七日内予以答复。

《规程》还特别规定,对来电人反映的正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来电人扬言采取极端行为;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其他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事项,接听人员应立即呈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检察机关应建立热线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分析热线事项,及时把握社情民意,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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