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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获任汕头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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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汕头讯 (记者 林明声) 昨天上午,汕头市委召开汕头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广东省省委关于汕头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任命李锋为汕头市委委员、市委常委、市委书记。免去黄志光的汕头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会议由黄志光主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代表省委作重要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宣读省委的有关决定。

李锋,1959年4月生,福建古田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入党, 学历大学(厦门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曾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助理,罗湖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南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2003年2月后任深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2008年5月任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54年8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

1999年12月~2003年5月,任深圳宝安区委书记;2003年5月~2006年10月,历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2006年10月起,历任汕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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