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价公示表玩“躲猫猫”
广州日报
房管部门出台商品房销售信息规范 价格等信息要现场公示 记者调查发现有楼盘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中获悉,今后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一套房一标价”公示24小时方可出售。佛山房管部门还规定,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提供电脑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公示信息查询服务,同时销售现场还应对该楼盘是否能使用公积金等六类信息作出特别提示。
记者昨日走访禅城几家楼盘发现,不少楼盘的销售价格信息在售楼部内的位置并不显眼,与购房者玩起“躲猫猫”,而不少购房者都遭遇到在开盘前的数分钟才得知楼盘的定价。
规定:
商品房价格网上公示24小时后方可出售
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必须在网上公开,房地产企业必须在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在网上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
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网上“一套房一标价”公示24小时后方可出售,价格变动的应及时在网上公示。而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提供电脑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公示信息查询服务。
除网上对商品房预(销)售信息进行公开外,住建局规定房地产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栏和公示台,方便购房者了解该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获取相关信息。
公示栏应设置在销售现场门口显眼位置或展示沙盘旁边,而公示台设置在公示栏的旁边,公示信息装订成册固定在公示台上,公示台和公示栏都将标注明显字样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投诉电话。
市住建局还规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有对购房者的特别提示,包括:所售房屋享受特殊政策或受政策限制情况;项目周边不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项目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
惩罚:销售现场不符合规范不得核发预售证
佛山市住建局表示,今后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除检查工程形象进度外,还应检查销售现场是否符合规范,并拍照存档。如销售现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加强日常监管,发现房地产企业不执行本通知要求规范信息公示的,应马上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依法作出停止其销售、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等处分。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调查:
价格公示表“躲进”贵宾室
对于房管部门针对楼盘预售方面出台的政策,有开发商表示这些措施在年初时省里出台政策时不少楼盘已经这么做了,不过由于没有地方版的细则,一些开发商在执行的力度上大打折扣。
记者近日在禅城区几个楼盘的售楼大厅里都没有在明显的位置上见到价格公示信息表,有的楼盘还把价格信息表放在了贵宾室里,而有的楼盘售楼小姐直接告诉记者没有这方面的信息,“每套房子由于朝向、户型的价格都不一样,你想买哪套我直接告诉你。”季华路一楼盘的售楼小姐对记者说。
“房管部门出台这个政策的意义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第二个就是让楼盘在销售的过程中更加透明。”禅城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提前知道购房的价格就不会被开发商在现场营造的氛围所影响,购房时能够更加冷静。
对此,有市民表示,有些楼盘在开盘前的一刻才公开定价。“前两个月去看一个楼盘,当时买房的人还很多,开发商开盘时才公开价格,看到周围那么多人都来买房,虽然实际价格比预想中要高几百元,但还是咬咬牙买了。”禅城市民郑先生回想起这一幕时大呼上当。“如果我提前知道价格是那么高,可能就不去看房子了。”
但有开发商却表示,当前的楼市再“做局”已很难。“现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心思在现场烘托气氛啊。”禅城一家楼盘的代理开发商叹称。
不少开发商对于楼盘预售方面出台的政策的执行也心存疑问。“一些现场销售的技巧实际上业内人士和房管部门都知道,例如我们可以把公示预售的价格调高一些,如果发现卖得不好,那就现场马上来个9.8折,还是不好?那就来个9.3折,折扣方面是可以调控的。”有开发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