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我的电费贵一倍?
广州日报
由于没有抄表到户 龙岗南约村业主代收租客电费大赚差价
文/记者钟达文
普通居民用电价格明明是每度0.68元,但到了龙岗区南约村居民那里却变成了1.2元甚至1.5元。记者调查发现,“高价电”的原因在于,南约村的大部分农民房没有实现抄表到户,此类现象在深圳并不鲜见。有业主和村委通过中间差价赚取了不菲的利润。
民居电费普遍贵一倍
记者昨日来到了位于龙岗区植物园附近的小村南约村。在居民区比较集中的南约社区,整齐划一地排列着3排民房,一共大约近20栋小楼,几乎全都是出租屋,居住着近200户人家。
南约社区大行李屋村的梁先生开了一家杂货店,他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已经在南约生活了七八年,电费一直都是每度1.3元,一般都是由业主每个月上门收取的。家住大行四巷7号的何女士也向记者抱怨,虽然她们租房子仅是作住宅用,也还是要使用每度1.2元的“高价电”。“居民普通电价应该是每度0.68元,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村里哪户人家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另一位士多店老板则告诉记者,村里的电费单价分为两种,一般住宅是1元到1.2元,如果一楼用作铺面,就收到1.5元左右。而目前深圳的商业、服务业普通用电电价标准也不过每度1.0044元。
根据市供电局的记录,南约村社区出租民房的用电价格按照一般“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标准,也就是0.68元来执行。如果业主们按1.2元单价收取电费、每度电就能从中获得0.5元的差价收益。
按照每户每月用电100度、一栋农民房一般能住10户租客计算,业主们每个月就能多赚超过500元。
业主:租客大多都是商户
南约社区出租屋综合管理站一位曹姓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租屋的电费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至于可能存在业主收取“高电价”的做法,这完全属于业主和租户自行协商的结果,综合管理站一般不会进行干涉。记者随后联系了数名该村出租屋的业主。业主廖彩云表示,南约村的不少租户都在做一点小生意,业主们就是按照商铺的用电价向租户收取。廖彩云说:“我们不大可能每家每户地去调查他们是否有在做生意,所以当然只能按照商业用电收费了。”
供电局:业主擅自提高电费
对于南约村居民用电“被高价”的情况,深圳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供电部门是按照0.68元的标准收取电费,但是由于南约村的大部分房子都属于村民自建房,无法办理抄表到户,通常只能是一整栋农民房一个总表,由业主向供电局缴交电费,很可能是业主在把电费分摊到各户的时候收取高价电费以赚取差价。
据介绍,这种情况在深圳,尤其是关外相当普遍,供电部门一直希望进行改造,实行彻底的抄表到户,但其中遇到了不少困难。由于村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因此也就无法办理抄表到户。另一方面,业主、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既得利益者”也不愿意供电部门进入社区实施改造,双方经常协商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