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狂敲竹杠 保安抓贼创收?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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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小燕(化名)没有想到,她一时起了贪念,偷拿了厚街乐购超市几根价值5元的头绳,就被超市罚款了1000元——这件事发生在去年的5月24日。偷5块钱头绳罚1000元、偷2个苹果罚500元……
昨日,乐购超市厚街店前便衣保安阿伟向本报记者报料,称乐购超市抓到小偷就会“狠敲一笔”,这能给超市每个月带来1.5万元以上的“额外收入”。同时,超市还给保安员等人定下每月“抓小偷”的任务量,按“绩效考核”进行提成。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乐购华南区公关经理任小姐,任小姐称公司绝对没有“提成”这一说,但是会给抓到小偷的保安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文/记者黄维 图/记者倪黎祥
报料人:李先生 奖金:200元
前乐购厚街店便衣保安揭“私罚小偷”“潜规则”——
●每人每月抓小偷定量25个,抓不够没提成
●“罚款创收”上缴公司,每月该超市此项收入1.5万元以上
提高商品价格再罚十倍
阿伟称他于2007年到乐购超市厚街店工作,职位是便衣保安,主要的责任是处理在超市里有偷盗行为的“贼客”。
他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54份乐购超市厚街店的《阻止报告》,时间跨度从2007年8月到2009年6月,每一份“阻止报告”,就是一份抓获“贼客”的证据。
一份去年5月24日的“阻止报告”显示,品名上是“精品”,数量为“5”,购买价值一栏填着“100元”。阿伟说,该名“贼客”偷的只是几个扎头绳,顶多值5元,“但按照公司规定,就罚了1000元。”阿伟回忆,当时那个叫小燕的打工妹吓呆了,边哭边跟着保安就出去找了银行,取了1000元当做“罚款”,随后在《阻止报告》上按了手印。
在《阻止报告》的右上角,是一幅小燕“认罪”的监控视频截图;而在报告的表面,则贴着一张1000元的黄色收据。
阿伟表示,在抓到“贼客”后,大家常这样操作:将被盗的产品价格写高数十倍,随后再将价值提高10倍,这样可以“罚得更多”。阿伟表示,每次罚款都有提成,抓人的保安员20%、课长10%、处理主管2%,剩下的才归店内补损。而每个厚街店的保安,除了一个月1200元左右的基本工资外,还有一个月抓25个小偷的任务量提成。
据阿伟粗略的估算,2009年9月他离开乐购之前,该店每月这方面的收入都有1.5万元以上。
超市有间保安“小黑屋”
阿伟说,在超市里,有一间办公室,专门处理“贼客”,阿伟形象地称这间屋子是“小黑屋”。当然,在处理小偷的时候,他们更注意的是“看人下刀”。
“年轻的打工仔打工妹一般来说最好对付了。”阿伟总结当年工作时候的“经验”,这些人社会经验不足,在“小黑屋”的压抑气氛和超市保安的严厉训斥下,很快就会哭出来,乖乖地出门取钱。
对于有案底的惯偷,阿伟表示,“基本上一说要扭送派出所,他立刻就掏钱。”一些中年人也很好“搞定”——阿伟说,他们很要面子,“我就让他们想想,你家人和邻居甚至单位知道你做这种事,你还能混么,不如先交罚款,保证这事不外传。”
“对于胆子小的,我就说,你偷东西很大罪,去了派出所起码先关你10天,你有了案底,以后你工作、前途都有大影响。”阿伟补充道,“即便是拍着桌子和我们大闹,不肯妥协的,我们也会等他冷静下来慢慢谈价钱,基本上都会有收获。”
当然,阿伟说在工作中也碰到过不容易“搞定”的“刺头”。阿伟说着拿出了一份2009年5月19日的《阻止报告》,上面的金额只有3.48元。“这个顾客一口咬定是忘了买单,(我们)说要送他去派出所,他说不怕,最后只能让他补单3.48元了事。”
保安阿伟自述
“完不成任务
想方设法钓鱼”
谈到自己为什么要揭露老东家的黑幕,阿伟表示自己完全是出于道德感的压力。
阿伟称,自己原先就职于广州某押运公司,后来进入零售业,一直做保安工作。由于工作性质,阿伟的身手不错,在数年的工作中,他也常抓到扒手、自行车盗窃贼,这些义举不仅得到了顾客的好评,也让自己充满成就感。
“但是我在乐购的工作,觉得自己完全偏离了方向。”真正让阿伟静下心思考,是在2009年7月。当时他抓到一名小偷,并与其发生了推搡,小偷倒地受伤,阿伟被随后前来的派出所民警带走,被拘留了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我思考了很久,觉得自己之前的工作已经出现偏差。纯粹是捞钱。有时候‘任务’完不成,还要想方设法‘钓鱼’,看到顾客偷拿东西都不提醒,等到出了门,我再抓他,然后追着罚款。这是昧着良心做事。”
阿伟回忆起自己刚刚入职时,有一位上海乐购总部的培训经理告诉他们这批新人,“为公司创收是最重要的,我的店,(抓小偷)这方面一个月可以有10万元以上的收益。”
阿伟觉得,当时他听到这些说法,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后来,他逐渐在这种生活中麻木了。
阿伟提醒:
在购物中一时糊涂、贪念作祟或者本身就忘记将未埋单商品放入口袋的顾客要注意:
1.不要跟保安“进屋谈”。
2.有事及时报警,警方会公正处理。
各方说法
乐购:没有“提成” 只有“物质奖励”
昨日,记者致电乐购华南公关经理任小姐,她表示,乐购公司绝对不会出现这种“借罚款提成创收”的举措。
“现在小偷很多,我们超市的损失也很大,所以我们决定加大保安力度止损。”任小姐表示,“同时也给予抓到小偷的保安一点点物质上的奖励。”至于“物质奖励”从何来,任小姐说,“绝对没有什么提成。”任小姐还提到,乐购抓到小偷以后,罚款的金额都是以协商来定的,目的是“惩戒贼人”。
当记者问到乐购是否有罚款权时,任小姐表示,警方才有罚款权,乐购和小偷协商,是“给他们一个机会,不必什么事都闹到派出所去”。随后她挂断了电话。
律师:超市无权处罚 “指标”“提成”构成违法
昨日,律师金忠宝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律法规对罚款的主体、程序以及数额均有严格规定,超市作为私立商业主体,无权对小偷处以任何形式的罚款。超市应通过加强安保措施来避免盗窃事件,而不应滥用“私刑”。
律师还表示,就阿伟的描述来说,对便衣保安员及其上级领导而言,指标与提成制度都是一种激励,甚至让他们常常故意让小偷完成盗窃举动。他认为,超市的上述做法名为惩戒,实为故意纵容,已构成违法。
消委会:可打12315投诉 消委会将调解
东莞市消委会邓秘书长则表示,超市作为企业,没有任何的理由能够进行罚款。
他建议当时被威胁、恐吓、侮辱人格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来进行投诉,消委会将在中间调解,追回不合理的罚款。“对于严重侵害到权益的消费者,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来进行起诉。”
警方:超市罚款属违法 被罚者可报案
记者随后采访了东莞警方人士,警方人士称,超市罚款已经违法,并建议受害者去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至于是否会留“案底”,这位警方人士表示,东莞警方对于追究盗窃犯罪刑事责任的标准是600元,在600元以上,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记者提到的“偷几元东西”的“贼客”,他表示派出所对于此类性质事件,都将以批评教育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