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冤狱11年 赵作海获赔65万元

大河网-河南商报

关注

赵作海拿到国家赔偿金通讯员 陈全慧/摄

■商报记者 王红伟

实习生 王迎节

通讯员 马清来 龚磊

昨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就赵作海国家赔偿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赵作海国家赔偿案宣告终结,冤狱11年,他拿到了65万元。其中,50万元是国家赔偿款,15万元是生活困难补助费。

商丘中院院长上门致歉

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并报了警。警方将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带走。

经审理,赵作海被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过两次减刑之后,他的刑期在出狱前降到20年。

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村。

针对此事,今年5月9日上午,省高院第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

此前,省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高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

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慰问赵作海,为其送去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并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

赵作海获国家赔偿生活补助65万元

5月11日,赵作海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检察院错误批捕、法院错误判决造成其被错误羁押为由,向商丘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商丘中院向赵作海详细介绍了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

赵作海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5月12日,商丘中院作出决定,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5月13日上午,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交付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5月12日,省高院副院长孔志主持召开了座谈会,总结“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的沉痛教训。

孔志说,为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全省法院审监庭要对近两年来审理的、当事人明确提出无罪申诉的刑事再审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甄别,充分听取当事人理由,认真研究分析,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

65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袁荷刚解释,鉴于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没有发布,我们以2008年度每天111.99元为基准,参照2008年比2007年递增的比例,估算出2009年的职工日平均工资。

赵作海被羁押4019天,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50万元。

但同时充分考虑赵作海被羁押期间,家庭遭遇变故,目前生活困难,结合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规定(尚未施行),为体现人文关怀,决定给予赵作海生活困难补助款15万元。昨日上午,65万元已全部兑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