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获赔65万元
汉网-长江日报
![]() |
1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称之为“佘祥林”案的翻版。此后,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摁红手印接受赔偿
13日上午10时,商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来到柘城县老王集乡,将65万元的支票亲自交到赵作海手中。赵作海收下支票后,在赔偿协议书上摁下红手印,并在收条上签字。同时,老王集乡政府工作人员做为见证人在赔偿协议书签字。
当日,河南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亦联合通报了上述消息,称65万元包括“国家赔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不过,记者注意到,在支票的用途—栏上只写着“国家赔偿金”字样。
从5月9日赵作海出狱到5月13日拿到赔偿金,前后不足5天时间。
凌晨两点达成赔偿数额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赵作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20万元—130万元人民币。65万元何以达成协议呢?
官方披露,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亟须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并向其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
其间,商丘中院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进行协商,赵最终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官方通报披露,5月11日晚,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员再度赶赴柘城县,并于凌晨两点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致。
拿到65万元支票的赵作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把4个孩子领回来抚养,利用国家赔偿金给自己的孩子娶媳妇、盖房子,在家好好种地。
自从1999年5月9日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赵作海就没见过大儿子赵西良的影子。昨天上午,赵西良在赵作海姐姐赵作兰家门口现身。10点10分,赵作海终于与儿子相见。11年后相见,赵西良腼腆地叫了—声“爹”。见面过程近两个小时,父子两人基本无对话。11年,赵作海等到了那句“爸”,却发现孩子性格无比孤僻。
赵作海说,他在监狱期间只有二儿子看望过自己。不明真相的儿子,非常痛恨父亲,当时扔下800元钱没说—句话就走了。他表示,在外打工的孩子得知自己无罪释放,特打来电话询问,他们失声痛哭。
(据中新社)
65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鉴于2009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没有发布,以2008年度每天111.99元为基准,参照2008年比2007年递增的比例,估算出2009年的职工日平均工资。
赵作海被羁押4019天,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50万元。
但同时充分考虑赵作海被羁押期间,家庭遭遇变故,目前生活困难,结合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增加了精神抚慰金的规定(尚未施行),为体现人文关怀,决定给予赵作海生活困难补助款15万元。
(据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