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理“驻京办”首批确定保留3个
法制网-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5月3日电 记者岳德亮 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规范“驻京办”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保留省政府和杭州市、宁波市政府“驻京办”;温州等其他9个设区市确需继续保留的,须报省政府核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保留的“驻京办”要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派出地政府要每年对“驻京办”进行财务、资产审计。“驻京办”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在北京新建和购置具有经营、接待服务性质场所。
浙江省政府指出,除按规定保留的“驻京办”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名义开展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