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女大学生自称寻刺激

华龙网-重庆晨报

关注

嫌疑人在超市盗窃的物品。九龙坡交巡警支队供图

本报讯 (记者 李澜)身高1米62、年仅19岁的小娜(化名)是位在校大学生,她揣着2000元现金逛超市,在超市里被新款上市的睡衣吸引,激起了她偷窃过瘾的心理。昨天,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小娜处以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

偷了超市30多件商品

今年3月18日晚上7时许,杨家坪某超市的员工王先生正坐在监控室里查看超市安全情况。这时,一位身材苗条、穿着米白色中长风衣、下穿黑丝袜和褐色皮靴的时尚年轻女孩进入了王先生的视线,只见她来到悬挂新款睡衣的专柜前,东张西望后将两件睡衣放进挎包里。

“偷东西!”王先生立即让摄像头紧跟这名女孩,只见她随后还将超市内的塑料格子等小物品偷偷放进了挎包。偷完东西后,年轻女孩来到超市某角落,见四下无人,于是掏出指甲刀将各种商品的吊牌一一剪下,扔在一边,随后又将这些偷来的商品放进挎包。最后,女孩随意拿起一瓶饮料,大摇大摆朝收银台走去。

王先生立即用对讲机通知超市保安,将女孩拦下。在办公室,超市工作人员将她的挎包打开,将被盗商品倒了出来,一共有30多件,包括女性丝袜、白牙素、新款睡衣等物品。面对赶到的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四大队的民警,女孩并不慌张。

身上带着2000多元钱

民警通过现场搜查发现,女孩的钱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银行卡内也还有300多元。“你既然有钱,为什么不拿钱买东西?”民警问。“我想要的东西太多了,会花钱,我不想花钱。”女孩说完后,还抛出一句话:“我觉得偷东西挺刺激的。”

民警上网查询发现,这位名叫小娜的女孩,今年年仅19岁,家住璧山县,目前是我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她的父母均在广州经商,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差。而查询后更让人吃惊的是,2006年7月,小娜曾在大坪“金象世家”A区盗窃过一条牛仔裤和一只手表,并被当场捉获,当时就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因为曾被治安拘留过,昨日,警方依法对小娜处以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小娜被警方刑拘后,其父母还从广州赶来。她的父母都对女儿偷窃一事感到“十分惊讶”,他们说,小娜从小都规规矩矩的,从不做坏事,他们平时虽然忙于生意,对她管理不严,但在经济上从未亏待过她,真没想到她会去偷窃。

“可能是‘偷窃癖’”

记者了解到,小娜将为自己的偷窃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被劳动教养后,不但学校会将她开除,而且还因为她的档案上有“污点”,今后找工作也会面临一定困难。

重庆朱美云心理咨询所所长朱美云教授分析称,小娜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偷窃癖”,把偷窃当成了习惯,其形成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一是在以前的生活中,有过“偷窃很愉快”的体验;二是生活、学习压力太大,通过偷窃来排解压力,获得满足感。

朱教授称,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各种年龄段的人都有可能患上。要消除“偷窃僻”,也不是难事,只需要到心理医生处,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干预和治疗,即可康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