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说
法制网-法制日报
在今天这个日益忙碌和快节奏的时代,各种信息浩如烟海,弥散在我们的周遭。繁重的工作和琐碎的生活使您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撷取信息海洋中的每一朵浪花。为此,本版特开设“你说我说”栏目,旨在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快捷的方式,与您共同穿越信息隧道,让您轻松地分享到更多的法律人的所思、所感、所悟……
日前,有学者提出建议,要对刑法进行修订,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欠薪逃匿等恶劣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我认为,将欠薪行为独立定罪,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非重刑化、非刑事化的基本趋势和基本理念。严刑峻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反而会引起社会其他问题。欠薪问题本身是一个债权债务履行的问题,现有的合同法、劳动法等部门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已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可以依法规范,没有必要纳入刑事法范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鸿钧
建议增设“操纵比赛罪”
俱乐部负责人参与赌球,并通过手中的权力控制球员、操纵比赛,刑法中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具体规定,若以赌博罪处理有所牵强,而且赌博罪最高法定刑仅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制力度也不够,所以当务之急应新增“操纵比赛罪”或“操纵文体比赛结果罪”。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王晨
聚众淫乱罪暂不应取消
社会学家李银河近日在其博客中写到,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就在社会各界热议此事时,包括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晓海在内的22名被告人因换妻行为涉嫌聚众淫乱罪,近日被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对于聚众淫乱罪的存废问题的争议,我认为,我国法律之所以对换妻行为采取严厉的刑事惩罚措施,源于中国自古以来对性乱犯罪的一贯严苛。聚众淫乱这一罪名,将来或许会取消,但至少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罪名还将继续存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
“影响性诉讼”为何多是刑事案
每年评出的影响性诉讼当中,为什么大多数是刑法类案件或者是刑事类案件这说明,对我们平民百姓来说,最关注的还是刑法或刑事案件。因为刑法跟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它跟我们任何一个人的人权密切相关。用最通俗的语言说,就是它们最直接、最直观、最直白地反映了人命关天的问题。因为人命关天,所以与此有关的刑事案件就越来越多。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刘桂明
也谈汪晖“抄袭问题”
汪晖先生是否抄袭,个中曲直有待公论。然此事所激发的种种争辩,在抄袭事件层出不穷以致人们普遍视觉疲劳的当下,其实仍是颇可玩味的———它借助汪晖这一卓立于公共知识分子领域的典型,提出了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问题:今天我们究竟该怎样看待1980年代起家的一代学人的所谓学术规范与风格问题。
或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钱理群教授等人对王彬彬批斗的回应,表面看来既像多管闲事,又像有心偏袒,其实是既带有个体的性质———替汪晖进行历史性的辩护,更带有公共的性质———替1980年代起家的整整一代学人进行历史性的辩护。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何志辉
请不要拿司法开涮
我国的司法确实存在很多痼疾与弊病,但应该认识到这不是司法本身的错,而是历史传统和现实的社会体制造成的。
不要随便拿司法说事,以唱衰司法为乐。我们应时刻提醒自己,维护司法权威人人有责。当尊重司法,从我做起,成为你我他的共同信条时,司法权威的到来就为期不远了。唯有司法权威有实现之日,真正的法治才有到来之时,这种司法与法治之间真实的逻辑关系吾人不可不察。
———杭州师大法学院刘练军
好学校能“骂校长”
我所感受到的西安交大最宝贵的传统就是教授可以“骂校长”,我读大学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心目中的大学就该是这个样子。我经常知道有教授对学校的管理提出很尖锐的意见,搞得校长书记很难堪。
由此看来,还是我的母校让我觉得比较舒服,发扬较真儿的精神,不唯上,只唯真,如果还有什么脏事儿,再捅出几个来才好。没有击浊扬清的正气,还叫大学么
———中国传媒大学郭宇宽
语文老师教孩子撒谎
语文老师教孩子作文,本来应该教语言能力,应该教孩子如何“回溯”自身,观察世界,在自己的身上发现“真理”,在周遭的环境中发现真实、探究真相,写作文,“真实”、“说真话”应该是第一位的。
但实际上,说真话的作文拿不到高分,说假话的作文才能拿高分。为了拿高分,孩子们被迫说谎话,这是孩子的悲哀,一代中国人的悲哀。这还事小,更重要的是,孩子形成了分裂型人格,开始用伪装、假话来装点自己。
———著名作家葛红兵
为北大妇女法律中心哭泣
刚看到北大撤销妇女法律中心一事,看到那张掩面而泣的照片,心中一片纠结,这泪不仅仅是为经营了15年的妇女法律中心将不复存在,也为许许多多的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还备受伤害的妇女同胞,也为寻求正义的路如此艰难……
像北大妇女法律中心这样的真正关注妇女,为她们做事的应该也是屈指可数的吧,这种情况下还去限制和撤销难道不算-———错
———网友“法眼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