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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员工贪污8万元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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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派到物流公司担任经理

新华书店员工贪污8万元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王巍)记者今日获悉,作为新华书店委派到新华出版物流通有限公司代发部担任经理的张某,贪污8万元公款,被宣武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武检察院指控:2007年7月间,现年53岁的张某虚构给客户单位返业务款的事实,利用负责经办此事的职务便利,将返还的业务款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并用于家庭花销。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是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骗取国有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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