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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开水死”引发问责风暴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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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河南省鲁山县发生疑犯在看守所“喝开水死亡”事件,事后,河南率先明确对县公安局长下“狠招”,目前已有4名民警因涉嫌刑讯逼供被查处,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公安局局长和主管副局长均丢官。链接

网友整理出看守所“离奇死法”

近年来,涉案人员在羁押期间非正常死亡事件使公安队伍和政府形象受到严重影响。警方起初给出的死亡原因也是五花八门,不能令人信服,网友们还整理出“看守所20种离奇死法”:云南的“躲猫猫撞墙死”,福州第二看守所“睡觉时摔死”,江西九江市看守所的“做噩梦喊不醒猝死”,湖南吴川市第二看守所的“发狂死”,昆明一派出所候问室“疑犯纸币开手铐,用鞋带自缢”,河南的“喝开水死亡”等。

新规>>对公安局长下"狠招"

24日,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苏银海告诉记者,省公安厅在2年前下发的《关于民警执法过错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五条规定》的基础上下发通知,对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作了明确规定:今后,凡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要迅速查清事实,实施责任追究,县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市公安局长要到省公安厅作出深刻检讨,并通报全省。

据介绍,出台该《通知》的背景是"喝开水死亡"事件。

鲁山县村民王亚辉2月18日晚被县公安民警以"涉嫌盗窃"带走,3天后在看守所死亡,警方称死亡原因为"喝开水死亡",但死者身体伤痕累累。警方结论引起公众哗然,"喝开水死"也成为继"躲猫猫"后又一个新名词。

苏银海介绍,此次下发《通知》,是再次重申"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责制"。

局长>>建议不搞"一刀切"

"省公安厅的一纸通知让我们感到压力很大。"24日晚,河南省一名县公安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知》中指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不仅限于看守所中,而是包括整个执法过程。

这名县公安局长提高嗓门说:"如果是辖区内民警刑讯逼供,造成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官职被免,那是活该!"

他同时建议,省厅在处理问责过程中不要搞"一刀切",应在非正常死亡的领域和范畴上作具体规定,因为在办案过程中,不可预知性很多,人为因素也很多,如:民警追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突然跳楼或跳河死亡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涉案人员被民警制服后,戴上手铐时突发心脏病出现死亡,但民警事先不知道疑犯有心脏病史等。因此,希望在问责过程中,应区别对待,要把握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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