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适房货币补贴申请开始 市民不买房不能领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记者 唐正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段时间接到了不少咨询,不少群众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相关政策仍不够了解,比如如何申请?怎么补贴?是不是直接拿钱?就大家关注的问题,记者请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再作解答。
问:什么条件的家庭才可申请?
答: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才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单身人员;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
问:申请货币补贴与申请实物补贴在条件上有何不同?
答:虽然同为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方式,但在申请的条件上略有不同。在年龄上拿补贴的要求更高一些,申请实物(即住房)的单身男女达到30岁即可,其他三点都一样。
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无房户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户6万元。如所购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
问:如何申请?
答:从申请到取得资格要经过“一申请、两审核、三公示”的程序,以确保政府的这项实惠真正落到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身上。
首先申请家庭凭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再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经过初审和公示后,由市住房局进行复审并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才能领到《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以下称《资格证》),获得保障资格。
问:拿了补贴在哪里买房有限制吗?
答:拿到《资格证》的保障对象,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凭补贴凭证自主选择购买不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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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补贴怎么兑现?
答:能不能直接领到钱,要分两种情况。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凭身份证、《资格证》、《房屋所有权证》到市住房局领补贴;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开发商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局办理补贴结算手续,市住房局按有关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补贴是到不了保障对象手里的。另外提醒一下,保障对象可在市住房局政务网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网址:http://fc.nanning.gov.cn/)。
问:能不能先拿补贴?拿了补贴后不买房行不行?
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遵循“先购后补、不购不补”的原则。意思是,保障对象先凭《资格证》去买房,然后凭房产证等材料才可拿到补贴;如果不去买房,即使获得了保障资格,也是领不到补贴的。
问:已申请并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是否可以转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答:选择申请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需重新按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准入条件重新申报,不再保持其原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问:可不可以将领到的补贴去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这显然是不行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买经济适用住房,二是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不可能领了补贴还享受住房,或者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还领补贴。
问:今年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有什么具体的安排?
答:政府把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1000户作为2010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财政安排了6000万元资金解决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经费。目前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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