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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定哈尔滨市风电上网电价每度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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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周辰)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制定了风力发电由招标定价改为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哈尔滨市风电上网电价被确定为每千瓦时0.61元,高于省内其它地区。据介绍,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的风电厂4家,总装机规模16万千瓦时,这些每天随风转动的风车,每年将并网发电约4亿千瓦时,为哈尔滨市增收2.44亿元。

《通知》规定,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此次,哈尔滨市被列为四类资源区,风电上网标杆价为0.61元,高于黑龙江省其他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和大兴安岭地区被国家列为三类资源区,风电上网标杆价为0.58元。

据有关人士测算,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的4家风电厂每年并网发电时数约在2000—2500小时左右,总计约实现发电4亿千瓦时。如果按每千瓦时0.61元来计算,哈尔滨市每年由风电项目增收额就将达到2.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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