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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助维权 法律援助解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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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3月6日、7日,市工商局局长王传新、市司法局局长陈维刚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沟通交流。节目中,两单位分别接听群众热线电话41个、31个。下面是记者的追踪报道。

市工商局

张店区一位姓王的残疾人投诉:去年底买了一辆助力代步车,没想到助力车经常出现故障。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王先生于2009年12月从张店区某三轮车销售点购买了一辆济南心连心公司生产的助力代步车,价值18600元。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的零件磨损很快,经常出现一些小故障,进行了多次维修。节目后,张店工商分局车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与店主多次协商,店方最终同意给王先生退车,并退给其17600元,王先生非常满意。

张店区的冯女士反映:在某商场购买的豆浆机出现问题后,通过商场的售后服务部维修了两次,该商场都没有出具维修单据。

记者了解到,冯女士是2006年从该商场购买的木兰牌豆浆机。维修时,服务人员没有把“三包”时间和维修项目、费用金额解释清楚,使得冯女士很不理解。节目后,经过工商部门和商场协调,该商场表示,消费者投诉的豆浆机已经出了“三包”期,但商场在服务方面也有缺失,所以商场同意为冯女士重新更换一台新豆浆机。

周村区的张先生反映:自己购买的两套门存在质量问题。

周村区工商局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情况,找到了相关当事人。生产厂家立即组织施工力量,很快就把张先生购买的门维修好了。

市司法局

临淄区的一位听众反映:自己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他所在的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辞退了他,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记者采访时,这位听众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他的工作单位出具有效的工资单。在去单位拿工资单时,被企业负责人要求写下请假条,证明是在请假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他为了得到工资单,就写下了这张假条。现在,这张假条成了企业拒绝给其工伤补偿的证据。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菁告诉记者,根据这位听众的实际情况,援助中心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是现在事件还没有走上法律程序,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结果如何还有待定论。

周村区的韩女士反映:企业拖欠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记者了解到,韩女士所在的这家小企业没有正式的工商营业执照,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对此,周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毕研娟表示:该听众是农村低保户,属于法律援助受援人的范围。节目后,他们已经和这家企业进行了联系,尽量帮助韩女士解决这件事。

友情提示:

近日《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名单:

3月20日 市公安局

3月21日 市文化出版局

直播时间:周六、周日早晨7:25-8:30

重播时间:周六、周日下午14:00-15:00

追踪报道播出时间:每周五7:30-8:00

收听频率:FM89 AM1143

热线电话:3161143

淄博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鸿浩 孙伟军 实习记者 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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