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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宫”后当上“一村之主” 松原“村霸”涉黑被捕

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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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韩冰/报道警方供图

本报松原讯 在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松江村,哈建臣是名副其实的“一村之主”。他曾因抢劫、伤害先后被判刑,却能成功竞选为村委会主任,后来还兼任村党支部书记。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结成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但是村民们却敢怒不敢言。

今年1月,这个“一村之主”终于当到了头。在省市县3级公安机关联合努力下,以哈建臣为首的涉黑团伙被一网打尽。警方已查明该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卖淫、窝藏、职务侵占、受贿等9项罪名28起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团伙成员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村主任兼村支书涉黑被捕

自2008年9月以来,省打黑办和松原市公安局先后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松江村支部书记哈建臣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结成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手段收敛巨额财富。

为此,松原市警方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展开了近半年的秘密侦查。经过周密部署,今年1月8日晚,警方全面出击,哈建臣、王来、于洋、赵海岩、张志民、王可心、孙立先等27名团伙成员被擒获。

警方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勇敢站出来揭发检举该团伙罪行,协助警方深挖细查,彻底铲除这一为恶多年的社会毒瘤。同时希望哈建臣涉黑团伙的其他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早日投案自首,专案组将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宽大处理。举报电话:乔警官 13404588188。

团伙成员均被批捕

昨日,警方公布了该团伙主要成员名单。

哈建臣,男,汉族,42岁,中专文化,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松江村人。

周涛、男、汉族、初中文化、43岁、宁江区民主街人(在逃)。

王来,男,汉族,42岁,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长春市朝阳区崇智南胡同。

张志民,外号小张老六,男、46岁、扶余县社里乡人。

于洋,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松原市宁江区长宁街人。

李忠民,男,汉族,41岁,初中文化,松江村会计,松原市宁江区松江村人。

赵海岩,男,汉族,30岁,无业,户籍所在地,松原市宁江区新区街。

孙立先,男,汉族,初中文化,47岁,宁江区新城乡松江村人。

另有,孙国菊、奚洪秋、崔建国、石彦涛、赵永涛、徐昌、鞠志立等。目前该团伙成员(包括在逃人员)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从刑满释放人员到村支书

据民警介绍,哈建臣团伙是逐渐形成壮大,隐蔽性很强。1984年哈建臣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1989年12月释放。1995年又因伤害罪,被判刑7年。

1998年10月哈建臣被释放后,就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开始聚敛钱财,敲诈勒索、肆意殴打欺压村民。

利用威胁、贿赂村民等非法手段,哈建臣于2005年4月当选了宁江区新城乡松江村村委会主任。2007年,哈建臣又通过非法手段当选村党支部书记。

在此后的两年里,哈建臣成了名副其实的“一村之主”。他通过职务侵占、贪污受贿等手段聚敛了数千万的财物。其中包括6套商品房和14间住宅,商品房后被他出租。此外,他的团伙中还有宝马、本田、帕萨特等名车。而此时,他还染上了毒品,每天要服食20粒左右的麻古,也吸过冰毒。吸毒后脾气越来越坏,经常以无故殴打村民为乐。

在张家强团伙落网后,哈建臣曾一度逃至辽宁“避难”。几个月后,他自认没有“危险”,便悄悄潜回了松原,却不知警方此时已经对他展开了秘密侦查。

该团伙涉嫌9宗罪

目前,专案组已基本查清了哈建臣涉黑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事实。

经查,哈建臣于2005年以非法手段占据了松江村村主任位置,2007年以暴力手段攫取了松江村支部书记的位置。为聚敛更大的财富,哈建臣以村级政权为掩护,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贪污等手段,迅速积累了巨额财富。现已查明哈建臣涉黑犯罪团伙成员共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卖淫、窝藏、职务侵占、受贿等9项罪名28起违法犯罪事实,共扣押哈建臣房产21处折合人民币近2000万元、车辆3台、冻结团伙成员存款500余万元。

哈建臣团伙的九宗罪

一、敲诈勒索

2008年哈建臣伙同王来在江南某歌厅让一女子陪跳舞,遭拒后,将该女生踹下舞台致其两颗门牙脱落。后哈建臣在歌厅门口故意开车撞向女子同伴,却刮到了另一名男子。该男子迫于对方淫威悄然离开,至今没敢报案。哈建臣于是以车撞坏为由多次殴打威胁该男子,并敲诈该男子3万元。

2008年秋,哈建臣在江北饭店喝酒时,因被任某称为“哈村”,感到十分不满。后伙同王来以表摔坏为由,敲诈任某3万元。

2007年哈建臣以开发商盖楼实施过程中将其住房震裂为由,敲诈某开发商人民币8万元及楼房一套。

2008年至2009年,张志民伙同奚洪秋、石彦涛、赵永涛、崔建国等人,敲诈线路客车3万余元。

二、寻衅滋事

2006年5月3日哈建臣伙同周涛等5人,酒后无缘无故在江南某歌厅将一客人打伤并将歌厅及车辆砸坏。

2007年圣诞节晚上,周涛伙同于洋、鞠志立、付雪原等人,持刀在江南王爷府火锅门前与王金龙团伙火拼,致赵某轻伤。

三、职务侵占

2009年10月份,哈建臣利用松江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以“取暖配套费”的名义,伙同李忠民侵占松江村集体资金人民币454万元。

四、受贿

自2007年以来哈建臣以开发村项目为由,多次收受某开发商贿赂人民币700余万元。

五、贪污

2009年,哈建臣伙同李忠民,将国家拨付的用于线路改造及打抗旱井的116万元专项资金占为己有。

六、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自2008年至今,哈建臣多次伙同王来等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

七、容留他人卖淫

2009年12月份,哈建臣在自己家中容留3个小姐与多人卖淫嫖娼。

八、毁坏公私财物

2008年,哈建臣指使手下将某村民的屠宰场及厕所毁坏。

九、随意殴打他人

自2005年至2009年,哈建臣多次无故殴打松江村村民9人,至多人轻伤、轻微伤。

据了解,除上述事实外,专案组已查清该团伙大量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正在深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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