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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限摩”让路轻轨 基本获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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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摩”听证会昨日举行

短期“限摩”让路轻轨 基本获认同

昨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限摩”听证会,18名各行业的代表应邀参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简称《通行规定》)进行了讨论。听证会主持人介绍,规定基本上得到了参会代表的认同。

昨日9时许,《通行规定》征求意见听证会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5楼举行。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刘喆介绍,目前昆明市的摩托车出现了随意通行、无序通行的特点,扰乱了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局部交通堵塞,使道路服务功能骤减。为预防交通事故,规范行车秩序,保障轻轨建设,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在轻轨建设期间,对摩托车进行短期性交通管理。18名各行业的代表应邀参会,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听证会主持人介绍,规定基本上得到了参会代表的认同,随后他们将对规定进行完善,对听证意见进行采纳,并纳入工作议程。

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赵伟

实习生 陈春琼

金马立交桥下,穿行在车流中的摩托车 本报记者 何志强 摄

2007年9月1日前在昆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2007年9月1日,在昆明市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观赏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

三轮摩托车不得在东三环、彩云路(东三环段至广福路)、广福路、西福路、石安公路(西福路至春雨路)、春雨路、昆瑞路(春雨路至二环西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龙泉路、沣源路(龙泉路至穿金路)、穿金路、世博路、白云路所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含上述路段)通行。

摩托车不得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以及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施工路段及其他改造施工道路上行驶。

2007年9月1日前在昆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含持有入城准行证的),每日7:00—20:00,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北京路、人民路、青年路、金碧路、拓东路上行驶,但可以在其他道路与上述道路交叉口横向通行。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支持

昆明市政协代表谭昆:

部分路段“禁摩”,我个人感觉对城市交通管理有好处。其他车都有外壳保护,而摩托车没有,很不安全 。而且,摩托车还会制造大量的噪音和废气。

代表胡涛:

《通行规定》出台相当有必要。摩托车驾驶员有问题,经常闯红灯,到处乱穿,非常危险,应加大现行区域整治,从安全角度来说我也赞成。

代表催仲文:

我是管安全工作的,摩托车经常出事故,我对《通行规定》出台表示支持。

代表董涛:

昆明市的道路压力很大,在部分路段禁摩,这是为了减轻道路压力,很有必要。

代表段立群:

昆明机动车已突破113万辆,减轻交通压力很有必要,我表示支持。

反对

律师代表冯正云:

从立法的严谨性来说,这个新规存在问题。规定中强调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限行范围的部分存在歧义。另外,《通行规定》应说清楚在轻轨建成后,是否还能通行。

代表亓鹏:

道路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应该享用。很多摩托车也有驾驶证,应该跟机动车一样享有公共资源,而且它的占地面积不多,不能因为要修什么,就要禁什么。

代表何德林:

我认为主要是“管、限、禁”的问题。《通行规定》中摩托车禁止通行的路段,是否包括警用摩托车?

代表谢时龙:

摩托车占地少,耗油低,应该进行合理的管理而非禁止,不应该进行打压。将交通拥堵的原因归结在某一种交通工作上面,很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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