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消费申诉以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为主 服务消费通讯类投诉占六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潍坊市工商局潍城分局、潍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现场受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并提供真假商品对比服务。(资料片)
本报记者李真
3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去年12315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31337个,其中咨询29489个,约占总受理量的94.1%。消费者申诉共502件,其中商品消费申诉类为242 件,服务消费申诉类为260件。商品消费申诉中以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的申诉为主,而服务消费申诉中则以电信服务的申诉为主,数量占到了服务消费申诉的六成。
手机居电器类投诉首位
统计显示,关于手机质量的申诉共38个,占此类申诉总数的22.9%,居电器类消费类别受理量首位,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
记者了解到,手机方面的申诉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手机故障的鉴定,因一些手机售后或厂家给出具的鉴定报告责任归属不明确或者不能令人信服,消费者手机正常使用出现故障,鉴定结果却是人为损坏,或者直接答复消费者是人为损坏。对此,消费者并不认可,但自己做检测对一般消费者来说有一定难度,人力、物力、时间上都令很多消费者无法接受,无奈只好放弃。因此,关于这方面的纠纷也是比较突出的,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处于明显的劣势,由此引发大量申诉。
二是手机更换、修理的时间过长。国家法律虽有规定,但销售商或者维修方拖延时间,造成消费者不满而申诉;或者是消费者手机维修多次,都不给开具维修单,因为有的消费者对国家的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手机维修多次却因为没有维修单,不能享受更换的权利;或者消费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后,经销商也同意更换,但手机本身质量不过关,多次更换耽误时间和使用。
空调、电脑、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的申诉主要是因为其售后维修不及时,维修处理时间太长,甚至有的商场未按照当初的承诺上门维修,影响正常使用;消费者付款开具发票之后,商场、超市方面送货不及时;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或以旧换新产品的优惠返还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商场、超市导购员对家用电器的功能介绍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争议比较多。另外针对电动车、电瓶的申诉日益增多,消费者主要申诉质量不过关、维修不负责任等问题。
通讯服务无故扣费信号差
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电信服务类的投诉达到了184件,电信服务申诉一直是申诉问题的热点,比较常见的申诉问题是宽带服务和宣传的不符,信号不好,在上网高峰期经常掉线;手机信号不好,或无故给停机,影响消费者正常通信,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电信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采取各种方式给消费者开通全时通、天气预报、小秘书服务等业务,造成相关费用,取消时却需要消费者本人到营业厅办理,为消费者带来不便;电信公司做出一些优惠宣传,消费者办理业务后才发现未按规定资费标准执行等等。
乡村劣质食品维权难
食品类申诉主要集中在商场、超市销售的食品质量不过关,投诉的重点问题是食品中吃出异物、或者食品霉变、过期,由此引发经济赔偿。其次,流通领域尤其是农村市场的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其中以牛奶、营养品、白酒为主。
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维权相对比较困难,由于经销地点大多在乡村或者在城乡接合部,而消费者缺乏基本的维权意识,购物时没有索取相关的购物凭证,给事件的调解处理带来一定困难。
日用百货“三包”难实现
服装、 鞋类等日用百 货产品的申诉问题集中在穿着类衣物、皮鞋鞋里褪色。商家承诺的终生免费干洗与实际不符,羊毛衫起球,皮鞋开胶、断底、断面等问题都是消费者普遍反映的现象。
在日用百货类的消费投诉中,记者发现,在服装的退换货问题上,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由于服装类产品的三包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后单方维权困难,大部分纠纷都需要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介入调解。
假劣农资产品让农户受损
农用生产资料的申诉问题主要是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质量问题。经销商销售的种子出芽率和宣传的不符;种子外包装袋上标明的种类和实际长出来苗木品种不符等问题;化肥质量不好或者购得的为假化肥,经销商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不予赔偿;农药起不到包装宣传的效果,甚至将蔬菜、水果喷死,给农户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经销商却不想承担责任;经销商销售的农膜声称可以防水、防雾,实际上没有这种功能,还比较容易破损,由此造成蔬菜、水果减产的问题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