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文革”教训 坚定依法治国
新民晚报新民网
江砚
吴邦国委员长9日下午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如期实现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他还在报告中特别提到了总结“文革”教训。他说:“这里要强调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并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在“文革”中又如何呢?王兆国副委员长去年12月21日指出:“十年‘文革’内乱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几乎都陷于停滞状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受到严重影响。这个教训极为深刻。”
现在的40岁以下的青年人中,或许有许多人几乎不清楚“文革”是怎样的岁月,而经历过的人,则有不少人对“文革”刻骨铭心。那是怎样的岁月?公检法机关被砸烂,造反派组织可以任意剥夺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必须总结“文革”的深刻教训。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文革”的教训告诉我们,如果有人践踏法律,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是连共和国国家主席拿着《宪法》也难以自保吗?因此,首先要强调任何个人、单位、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依法行事;其次,要强调所谓的“大民主”绝不是真正的民主。“文革”中“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危害,是何等深重。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主、监督、表达民意、信息公开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的局面值得珍惜。但是,也有个别人把互联网当成了“大字报贴报栏”,任意在网上发布不实乃至违法信息,任意公布公民隐私,甚至任意污人清白、损害人格。这些人似乎忘了,在互联网上发言,遵守法律是前提。此外,公民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必须理性、合法。
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正是总结了“文革”的深刻教训才成为共识。今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指日可待,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