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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定 酒后驾车,下月起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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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交警部门将从4月1日起按照公安部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修改的规定,交警部门对54种违法行为代码进行调整,其中包括新增加4种违法行为代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此前的一次记6分将调整为记12分。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危害。自去年8月份集中整治酒驾以来,市交警支队共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00多起,行政拘留30余人,但酒驾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很难得到遏制,依然有一些驾驶员酒后顶风交通违法,因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屡禁不止。据了解,按目前的处罚规定,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至80毫克之间的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元、扣6分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严厉处罚。新规定提高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原来的扣6分翻倍为12分;违法驾驶员将面临重新学习、参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开车的严厉处罚。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酒后驾驶一次性扣分提高到12分这一处罚,广大市民表示赞同,他们认为,重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遏制酒后驾驶。市交警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力度,有利于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但具体有多大作用,还需要在实施后用数据说话。

相关链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作者:张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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