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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贷款已还清保证金咋就不退 律师表示,担保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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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姬生辉李倩

本报济宁3月4日讯2008年1月初,汶上的范先生在市区某银行贷款4.3万元购买了一辆商务车。经介绍,范先生在市区一家担保公司缴纳了担保金、保证金各1290元,双方达成协议,贷款还清后将退还给范先生1290元的保证金。去年12月底,范先生还清贷款后到担保公司索要保证金,但该公司却因资金不足的原因迟迟没有将保证金归还。

3日上午,范先生找到记者反映,2008年1月28日,他在济宁某品牌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商务用车,由于手中资金不足,他选择了在银行贷款购车。“当时购车时,心里只想着早点买到车,贷款的事情我全部交给了汽车销售公司的一位业务人员,贷款过程中业务人员告知我必须要找一家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在他的介绍下我与一家名为‘丰富担保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范先生说,担保前,公司曾派人到他家中进行调查,双方无异议后达成担保协议。

“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缴纳担保金、保证金各1290元,担保金归他们所有,等我还清全部贷款后,保证金全数归还给我。”范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22日,我将所有贷款按时还清,当我携带银行开具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本息结清通知书》找到丰富担保公司时,工作人员却说公司资金不足,需要排号,什么时候归还保证金不能确定。之后我和他们联系了七八次,但给出的答复都是让我等着,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范先生有些气愤地说。

3日中午,记者与范先生一同来到位于市区琵琶山路中段的丰富担保有限公司,却看到该公司的大门紧锁。3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范先生的贷款已经还清,但银行还没有归还他们贷款总数30%的保证金,所以还不能将范先生缴纳的保证金退还给他。“最近公司资金周转比较困难,需要客户排队领取保证金,现在该排到去年11月份的客户,范先生排到2月份,所以只能等一等了。”该工作人员表示。

济宁的杨力律师表示,担保公司在客户还清贷款后,理应及时归还保证金。因各种缘由不能按时归还的将视为违约现象。担保公司需要按照当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在归还保证金的同时返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当时双方达成的协议补偿金额或保证金数额的银行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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