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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总工会支持保安陈伟维权行动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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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学校值班时,为阻止醉酒青年进入校园,惠安工农中学的保安陈伟被对方用砖头砸伤头部。在医院病床前,该校校长口头辞退了他(本报3月3日A4版曾作报道)。昨日,关注本报报道的惠安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中民表示,作为一名职工就应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他很支持陈伟的维权行动。

目前,陈伟还在家中吃药治疗,而状告学校的案子也将择期开审,他希望能为自己讨个说法,得到相应的赔偿金。

当事保安:希望讨回个说法

昨日上午,记者在陈伟家见到他本人,陈伟说话声音较低,头部有个地方明显凹进去。“我经常头痛,晚上睡不着,精神状态也不好。”陈伟说,他现在几乎都呆在家里,很少出去,也很少与人交谈。

回忆当时的情况,陈伟仍然记得很清楚。他说,他被打伤后,学校老师带他到诊所做了包扎,并没有通知他家属,包扎好后,他回到学校保安室上班。

一星期后,他感觉头部疼得厉害,提出需要休息并到医院检查。而就在几天后,学校校长陈秀金来到医院看他,并问他能不能上班。陈伟说暂时没办法上班,陈校长便提出,学校保安室不能没人,要再请一个保安。出院后,陈伟去找校长,校长还是明确告诉他,他不用再上班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上过一天班。

陈伟告诉记者:“当初我老婆提出要告学校时,我同意了,我希望能为自己讨个说法。”

学校校长:等待法院的判决

在惠安工农中学,记者见到了校长陈秀金。他告诉记者,一切等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再说。

“他是我们临时请来的保安,只有打电话叫他来上班,他才能来。”陈校长说,出事后,他得知陈伟不能再上班,就另请了一个人,而学校保安室只需要一个人,陈伟就没有再来上班。

陈校长还表示,“他住院时,我代表学校去看他,还带去了200元的慰问金”,然而陈伟一家依旧不满。他并不反对陈伟告学校,也希望这件事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做。

惠安县教育局庄局长告诉记者,当时他就听说了陈伟的事情,也知道陈伟将学校告上法庭,这件事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更妥当。

部门说法:

惠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聘用单位应给予工伤补偿或赔偿

惠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潘先生说,陈伟曾找过他,希望能做一份工伤认定。然而,他的申请却没能得到受理。

根据泉州市政府下发的《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和规定,各类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而陈伟,正是属于离退休人员,他原本是惠安某食品厂的员工,退休后才到惠安工农中学任职,因此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潘先生说,目前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工伤保险费,依旧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离退休人员继续为社会作贡献。但他表示,虽然不能做工伤认定,但当这些离退休人员受工伤时,聘用单位应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受伤职工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如果对补偿或赔偿不满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渠道维权。

惠安县总工会:有事实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应维权

惠安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中民认为,陈伟将学校告上法庭的做法是正确的,作为一名职工,就应该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陈伟属于临时聘用人员,但与学校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他因工受伤后,学校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在职工受伤住院期间,企业还应该支付生活费,同时根据职工的服务年限,对职工作出补偿。

张先生还说,如果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寻求劳动仲裁部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当对这些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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