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门”事件,不能让老子调查儿子
红网
广西烟草专卖局昨天透露,“日记门”男主角韩峰已经以个人隐私被人恶意泄露为名,向当地警方报案。(3月4日《京华时报》)
据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廖某介绍,由于自己的隐私被人故意泄露,韩峰已经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据初步调查,韩峰的日记是写在电脑上被泄露的。据韩峰称,日记的部分内容被人恶意篡改。目前,由于对日记内容出现了不一致的说法,调查组正在就日记进行“鉴定”。
这个啥日记都写的局长,也可能是实话实说,声称他的日记部分内容被恶意篡改。这说明韩峰局长的日记是存在的,内容也是基本属实的。只是部分内容在网络传播中,被人恶意篡改。作为当事人的韩峰有权报警,并依法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日记门”事件,作为公共事件,倍受公众的关注。作为当事人的上级单位,广西自治区广西烟草专卖局主动调查“日记门”事件中的当事人韩峰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是积极主动的。但从调查当事人的方法步骤上来说,应该是首先调查当事人的“日记”中所涉及的问题是不是事实,韩峰与下属淫乱以及有关违纪和贪污受贿问题是不是存在,而不是把重点用在“鉴定”日记上。据广西烟草专买局办公室廖主任透露:“目前有广西烟草行业内部女职工的照片被人肉搜索后发到了网上,给这些并非当事人的职工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广西烟草专卖局已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做了汇报。”
对“日记门”事件真相进行彻底调查才是调查组当务只需,至于“鉴定”日记或当事人日记中牵涉到行业内部女职工造成的压力,这是另外一码事,留待下一步通过有关正常法律渠道去解决,也不是调查组调查的范围。如果在这些细节问题上纠缠,势必是“王顾左右而言它”。调查组正在“鉴定”日记,这是越俎代庖,不是其职责范围。
“日记门”事件,是一件影响很坏的公共事件,其上级调查下级,是“老子调查儿子”,人们怀疑其调查的公正性。会不会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而从中作弊,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未可知。“日记门”事件,应该由第三方介入,由纪检监和公安部门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彻查。广西烟草专卖局应该回避,只有第三方的介入,才能彻底查清“日记门”事件的事实真相,当事人的淫乱以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才能真相大白,才能不被“和谐”,才能消除公众的疑惑,还公众一个真相大白。
稿源:红网 作者:左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