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健康证不再查乙肝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匡春林 饶丽 通讯员 王艳 谢丹)“一审败诉那天我很伤心,今天领到健康证很高兴。”昨日,曾因办健康证受阻而与长沙市卫生局对簿公堂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小张领到了健康证。
25岁的小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去年9月,她在申请食品行业健康证时因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不合格被要求复查。一气之下,小张将长沙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这是湖南乃至全国第一个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办不到健康证而起诉相关部门的案例。去年12月30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今年1月,一审判决长沙市卫生局胜诉。
昨日,市疾控中心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向小张颁发了健康证。
“虽然将来我不一定从事食品行业,但这张证对我意义重大,至少可以让大家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和歧视。”领到健康证后,小张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据悉,小张领到健康证可从事任何需健康证上岗的工种和行业,体检结果为合格。
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多部法规、规章都作出了规定。尽管如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受限制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反应强烈。
对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开展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于今年2月10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2月25日起,长沙市疾控中心及长沙九个区县(市)疾控中心对健康证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同时保留肝功能转氨酶的检测,肝功能中转氨酶异常的从业人员需要进行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抗体的检测,排除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后可予以发证。
对这一举措,长沙市传染病医院门诊部主任易长庚认为:“此举极大保护了患者的自身权益,让患者在就业、入学等方面享受和正常人一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