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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台“考试院”:人事行政最高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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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台北木栅的“考试院”,建筑相当雄伟

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考试院”一度暂借台北市大龙峒孔庙办公,1951年才迁木栅沟子口现址

“国家考场”就位在“考试院”对面

“考试院”牌坊上写着选贤与能

台海网3月3日讯 台湾“考试院”位在台北市木栅,是台湾最高考试机关,且是人事行政最高主管机关。

据香港中评社报道, 中国古代选拔人才,源远流长,自隋唐以降,首重科举取士,独立之考试制度已然建制,经历代沿用不坠,并发扬光大。孙中山创立民国时,更有鉴于欧美三权分立之缺失,而创建五权分立,使考试权超然独立运作于行政权之外。1925年7月国民政府成立,其组织法载明“考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关,掌理考选、铨叙事宜。

1928年,戴传贤奉命展开“考试院”筹备工作,1928年5月借南京鸡鸣寺东之关岳庙,改建为“考试院”落成启用,1930年1月,“考试院”暨所属考选委员会(行宪后改为考选部)、铨叙部同时成立;院长兼考选委员会委员长戴传贤、副院长孙科,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考试院”订定临时分区办事处组织大纲,联合办理各该地方考试、铨叙事宜,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考试院”暂借台北市大龙峒孔庙办公,至1951年迁木栅沟子口现址。

“考试院”负责“国家”考试以及公务人员人事制度等工作,为台湾文官法制奠立稳固的基础,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等四院处于平等地位,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现行规定,“考试院”为台湾最高考试机关,并且是人事行政最高主管机关,“考试院”除院本部外,还包括四个所属机关,分别是考选部、铨叙部、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训会)及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监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监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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