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员减压 专家呼吁心理干预常态化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一项对200多名中年官员进行的定向精神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有近50%的人存在不健康倾向
■高度重视官员的心理危机,这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关乎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问题
■有些官员就经不住诱惑而腐败,但又担心腐败问题败露难获饶恕,直接导致心理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
2月5日凌晨5时,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跳楼身亡。据警方称,刘先进本人近期严重失眠,疑因健康原因引发精神焦虑而自杀。近年来,我国官员自杀事件引人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我国共发生1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仅12月,就有6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多数官员属于自杀。
从以往报道来看,官员自杀方式多样,主要是跳楼、割腕、开枪、上吊等。而官方公布的自杀原因,多数为心理健康出问题。
官员自杀是一个政治问题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曾对媒体坦陈心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来电话。”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官员也坦言心理压力太大。而李毅中这句简短的话语,正吻合时下多数官员的心态。
据了解,北京是较早关注官员群体心理健康的地区之一。2005年5月,北京市相关机构对200多名中年官员进行了一项定向精神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有近50%的人存在不健康倾向。每次官员自杀消息披露,公众更多的是对事件是否隐藏腐败的好奇、忧虑与猜测。但很少有人注意到,除部分官员涉及腐败而自杀外,多数官员自杀的重要原因却是心理健康出问题。
“官员作为公权人物,其自杀并非官员的私人事件,应属于公共事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官员存在心理危机,不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事业,还影响到自己与家庭、朋友的和谐,更严重的是弱化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家认为,官员是社会公共资源的掌管者和支配者,对社会发展负有特殊责任,其自杀不同于普通人。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官员的心理危机,这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关乎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问题。
腐败、问责施压官员心理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官员心理危机的产生,与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对各级官员提出诸多挑战有关,包括知识社会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行政问责对依法行政能力提出的考验等;还有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来自因本领不适应、能力素质不高的内心压力。
“有些突发事件发生后,部分主要官员对危机处理缺乏经验,使自身同时陷入能力和心理的双重危机,不但要手忙脚乱地处理善后事宜,还要承受来自上级和社会的压力,这也可能成为官员自杀的原因。”李成言教授认为。
还有是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在日益激烈的官场竞争环境下,由于官员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工作和应酬中,无暇顾及家庭成员的感情,从而使一些官员在内心里有一种愧疚感,导致家庭产生不和谐甚至出现危机,从而给官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此外是来自高压反腐的压力。官员掌握着一定的人、财、物的支配权,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官员面临众多的诱惑,“寻租交易”使官员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在众多诱惑和高压的反腐态势之间,有些官员就经不住诱惑而腐败,但又担心腐败问题败露难获饶恕,直接导致心理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
中央“试水”官员心理减压
中央和有些地方已意识到官员心理健康的重要性。2005年6月,中组部发文《要重视和关心干部的心理健康》认为,“总体上干部队伍心理是健康的,但是确有少数干部因心理负担过重而出现焦虑、抑郁等问题,甚至有个别干部心理严重失调,导致精神崩溃。”
此文还要求,“把对干部心理素质的考察了解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于心理素质的考察方法,“也可以引入一些心理学方法和现代化手段进行必要的测试”。
防自杀
减少官员晋升压力
面对越来越多的官员自杀现象,中央和地方都采取了措施来减轻官员压力。受访专家认为,官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从深层次上看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从制度、社会、文化等多方面来加以解决。
“纪检部门要关心官员的心态动向,及时发现和纠正官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南开大学博导齐善鸿教授认为,“应把官员心理健康和心智强健的教育,列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官员掌握解决自己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可引入一些心理学方法和现代化手段进行必要的测试,对官员心理危机干预要做到常态化。”
“如果从体制上解决官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官员面对官场竞争就会坦然得多,压力就会小得多。”中国社会科学院尹韵公研究员指出,“一般来说,官员在岗位调整期间内心矛盾比较多发,这时有关部门要注意多与官员进行谈话沟通,以调适好官员心理。”
尹韵公研究员还建议:“在官员选拔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不确定性因素,不但要增强官员选拔的公开性和程序性,还要考虑官员选拔的民意基础,使官员晋升有序而公正,从而减少因仕途不可预期而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而李成言教授认为, “官员的心理要健康,前提是要有一个人人清廉的政治环境,让官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用制度保护官员的心理健康。”“中央2月24日新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方面强调52个‘不准’,并在实施与监督方面有具体措施,使官员廉洁从政更多了一些制度保障。如果官员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那么官员自杀的情况自然会逐步减少。”
(瞭望新闻周刊)
近期官员“非正常死亡”一览
2月5日凌晨5时许,广东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从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某大院某幢8楼其住宅跳楼身亡。
1月30日晚,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主任黄河参加公务招待,发觉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
1月18日凌晨,陕西省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13日,河南省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跳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