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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尹学军: 发现交通违法应即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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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学军委员 本报记者杨宁 摄

23日,政协委员尹学军提交了关于“完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处罚通知方式”的提案。提案中指出,有的司机被电子警察拍到违法了,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以致没有及时改正而多次重复性违法,造成罚款数额累积起来达到难以接受的程度。如果司机违法后能够得到即时处罚提醒,将会大大减少重复交通违法的现象。

本报记者赵壁

问题]通知不及时重复违法多

尹学军委员在提案中指出,随着青岛市交通建设的不断现代化,电子警察在发现交通违法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但一些司机反映,他们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经朋友提醒,上网一查,才发现自己车号已违法十几次,个别甚至达几十次,累计时间超过两年。而且这种情况司机犯的大都是些重复性错误,并非故意,例如在某点屡次压线,如果得到即时通知早就改正了。司机们感到非常委屈,也非常窝火,质疑为什么交警不即时通知他们,甚至误认为个别人在其中有经济利益,多犯规、多罚款,奖金就多。

司机杨先生告诉记者,几个月前他开车在延安路上违反交通标志被“电子眼”拍到了,他根本没上网查询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后来是违法一个多月之后,在别的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拦住了,才知道有违法的情况。“那么长时间的事情了,我都不记得是怎么回事了,早点告诉我,可能以后就会避免了。”杨先生很希望被处罚后能够得到即时通知。

观点]罚款是手段改正是目的

据青岛市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电子警察拍下违法车辆后,他们大都是通过邮局邮寄明信片给司机,告知相应的违规信息和处罚决定。跟交警即时开的纸质罚单不同,电子警察开的“罚单”没有15天后不处理就要交滞纳金的限制,而且交警执勤时会根据相应的信息通知部分违规车辆司机相应的违章记录,并现场改开普通的纸质罚单,接到纸质罚单后逾期不处理则会产生滞纳金。

尹学军委员认为,邮寄明信片告知处罚通知的立法是在多年前,那时候要实现即时通信不现实,但是现在的通讯手段方便,完全可以实现处罚结果的即时通知。从服务角度来京,交警部门应该主动服务,即时告知被罚司机相应的处罚信息,靠司机上网自查违章记录,主动接受处理不现实,很多司机称根本没有接到交警部门邮寄的处罚明信片,现在使用的邮寄通知方式应该与时俱进,法规制定者和交警部门,应该多站在司机角度想一想,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提供更细致服务?

尹学军委员认为,交警部门应该把司机当朋友,犯规不是他们的本意,只是他们的疏忽,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改正是目的,处罚只是手段。

建议]完善处罚通知方式

尹学军委员建议,交警部门可以指定专人或服务外包机构,负责电子警察交通违章通知。除了保留网上自查外,应以更便捷的书面通知或短信方式(司机自选、通知费另收或含入罚费)通知违规司机,做到违规后通知时间不超过7天或 14天,或设立电脑自动短信即时通知,司机自愿留下手机号码,一旦违规确定,电脑自动发出短信通知司机。

“大家选我,我代表大家的利益,发现了问题,就要为大家解决问题。”尹学军委员表示,青岛市政协率先提出了承办部门和提案部门双向监督的机制,他将会跟踪这个提案的处理和解决,相信采用上述的措施后,青岛全市的交通违章数量必将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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