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少年犯不愿参加社区矫正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由于担心孩子以罪犯身份参加帮教产生负面效应,多数未成年犯家长宁可让孩子选择判后帮教,也不愿让孩子参加社区矫正。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与立法研究”论坛上获悉的。
自2003年启动试点以来,本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正逐步走向成熟,然而,由于对未成年人特殊性考虑不足,未成年犯非监禁刑的执行状况正落入尴尬境地。来自海淀法院少年庭的数据显示:每年获缓刑的未成年犯约有五六十名,但真正选择社区矫正的寥寥无几,大部分未成年犯会接受法院的判后帮教,即每月写书面汇报,并与审判法官面对面交流。
据调查,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家长们担心孩子与成年犯一起进行社区矫正会有不良影响,而且,以罪犯的身份参加帮教,负面效应扩大,会影响孩子的前途。
对此,海淀法院助理审判员温小洁建议:对未成年犯的矫正与成年犯分开进行。“应建立专门的场所,将未成年人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远离其生活的居住地、学习的学校,在一个相对保密的地方进行矫正,尽一切可能减少公开矫正给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与成年人共同参加社区矫正产生的交叉感染。”她认为,现阶段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让未成年犯到其它社区接受矫正,而且矫治的内容也不应仅仅局限于打扫卫生、简单的集中学习等,还要包括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在教育形式上也可以不拘一格。
此前,海淀法院少年庭曾与人民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合作,尝试让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成二对一的帮教对子,通过组织缓刑少年犯到大学校园体验大学生活,旁听大学课程或者讲座、开展活动等形式,对缓刑犯进行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树信心、走自力更生道路的积极指导。10名参与这项计划的缓刑少年中,已有两名加入了共青团组织,一名在班里当上了班干部,成效明显。
针对部分在京学习、外地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温小洁建议按临时居住地将他们纳入北京相关社区矫正范围,从而解决这部分人的帮教监管无法落入实处等问题。RJ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