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诉辩交易”
扬子晚报
二审被减刑的李庄却很愤怒地指责起检方“不讲诚信”来——其律师披露,所谓的“诚信”是检方曾承诺李庄若痛快认罪则可获缓刑。罪行也能讨价还价?没错,这是一个在西方法治先进国家的成文制度——“诉辩交易”。
“诉辩交易”又称为诉辩谈判或者诉辩协议,是指在刑诉中开庭前,控诉方为了换取被告作有罪答辩,允诺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允诺向法院提出减刑为条件,与被告方在庭外协商谈判而形成共识。这在西方已经是一种司法制度,其优点是结案快,效率高,节省法律资源。
这种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上不得台面的“交易”竟然是肃穆的法律制度!其实很多事情我们都惊讶过,比如辛普森杀妻被判无罪,“全世界都看见辛普森杀了人,可法律没看见”,再比如老太太把猫放进微波炉让其取暖烤死了猫,结果微波炉生产商因为没在说明书上写“不得用来为宠物取暖”而赔了几十万……我们缺乏法治传统,只能承认差距。
有人说,不是有法家吗?其实法家不如叫“刑家”,讲的不是法理是“刑威”。李庄抖出地下“诉辩交易”,尴尬的不是交易本身,而是这个交易在我们的法律意识层次中还无法被接受。法治建设,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