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财千万哭穷“买打折衣”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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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重庆市一中院出庭受审(见图)。
公诉人指控,彭长健涉嫌受贿471万,其中收受“黑老大”马当、岳宁等人贿赂146万余元,另有467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庭审于昨晚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当庭赞美“黑老大”
重庆检方指控,彭长健在2002年至2009年期间,对马当开设在大世界酒店的云梦阁夜总会、岳宁在万豪酒店开设的白宫夜总会和王小军开设在海逸酒店的豪城夜总会提供非法保护,从中收取“黑金”折合人民币146万余元。彭长健对7年间收取的“黑金”数额的指控,表示确实收了这些钱。
这一数字超过了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大保护伞”的文强。文强收受“黑金”78.6536万元。
检方指控:彭长健明知马当、岳宁、王小军开设的3个娱乐场所存在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彭长健在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贿赂后,不履行查禁职责,并限制下级履行查禁职责,致使云梦阁夜总会、白宫夜总会、豪城夜总会的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受到查禁。
彭长健辩解了收钱的理由:“娱乐场所遇到有人闹事,希望公安部门给予保护”。此外,他承认,上述3家夜总会均在渝中区分局的范围内,自己也从未对其进行过查处。
彭长健还辩解说,自己曾“因公”去过白宫、豪城夜总会,拒绝要小姐陪酒。
庭审中,彭长健说,直到案发,他都以为马当是个正当的商人,是一个“什么都不管的非常超脱”的人。
称其妻买衣多为“打折货”
重庆检方指控:2007年5月,彭长健“帮助”原经侦总队谢岗升任副总队长,收受贿赂20余万;“帮助”垫江县原公安局局长徐强晋升,收受了10余万。
对此,彭长健承认收了上述两人的钱财,但否认对两人官职的晋升提供了帮助。此外,上述两行贿人还曾向文强行贿共计49.6万元。
公诉人指控,彭长健曾借渝中区公安分局修建办公大楼之机,收受施工方钱财170余万元,包括为施工单位中标“打招呼”、催领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对此,彭长健当庭辩称:收了钱财是事实,但没有对其提供帮助。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彭长健财产明显高于合法家庭收入,共计467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彭长健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在重庆拥有3套房,其中一套商品房和一套别墅现在仍在按揭中;此外,他的妻子从事服装生意,经常在解放碑一带出入,购买的衣服多为“打折货”。
彭长健还说,他的鞋子、衣服,有的是10几年前的,计算时估价过高,还有一部分钱和物品是他爱人动手术,亲朋送的礼金和滋补品等,不能算为非法所得。
南方日报特派重庆记者张迪
■相关“路霸”黎强、“猪霸”王天伦
二审维持原判
昨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黎强涉黑组织、王天伦涉黑组织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黑老大”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猪霸”王天伦被判处死缓。
现年52岁的亿万富翁黎强系渝强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市原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总商会原会长,被人称为“巴南第二富豪”。
法院二审判决,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同日宣判的还有重庆“猪霸”王天伦。王天伦涉黑案为家族式涉黑团伙,1996年5月以来,王天伦等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重庆合川区生猪收购市场以及高新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等主城区的生猪销售市场。
王天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