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书记”一审判死缓
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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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颍泉区区委原书记张治安受贿、报复陷害和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报复陷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治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受贿359万余元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坊间称为“白宫书记”。法庭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7年,张治安利用其担任安徽省颍上县副县长、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30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52次索取或收受有关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359万余元。案发后,张治安的亲属退缴绝大部分赃款。
■报复他人致举报人自杀
此外,2007年8月,张治安为报复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的阜阳市安曙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国福,编造举报李国福存在经济犯罪等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借用该信件,指令下属人员立案侦办,并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国福逮捕和提起公诉,张治安还指使汪成安排办案人员对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收到起诉书后自缢身亡。后检察机关对袁爱平、张俊豪作出撤诉等处理。
■张治安:我无罪,我要上诉
据参加旁听者介绍,张治安和汪成身穿黄色囚服,当法庭宣读判决书时,张志安还面带一丝微笑,汪成表情显得十分沉重。“我们一直注意张治安在法庭上的表情,他确实表现得十分不在乎的样子。”受害人家属告诉记者,张治安在整个宣判过程不停地张望,并和亲人打起招呼。
当张治安听到最后的宣判结果后,高呼:“我无罪!我要上诉!”参加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治安情绪很激动,并且还把放在自己面前的话筒碰倒了。他当即表示,花再多的钱都行,一定让家人给自己请个好律师。宣判后,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解读
张治安翻供理由不足以采信
2月8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案件宣判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据了解,张治安在庭审中拒不认罪,请问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其犯罪事实?
新闻发言人:虽然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但关于张治安报复陷害李国福及其亲属的事实,有同案被告人汪成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证实。张治安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和亲笔供词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均予供认。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其翻供理由完全不具有合理性,不足以采信。
为泄私愤报复他人,性质极其恶劣
问:举报人李国福自杀死亡后,对于张治安、汪成犯报复陷害罪的认定有无影响?
新闻发言人:李国福案件的终止审理并不影响对张治安、汪成报复陷害行为的认定。张治安在得知李国福即是举报其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人后,即利用职权迫使李国福的同事编造李国福有经济问题的材料,强令相关部门据此对李国福进行查办。汪成身为检察长,在明知张治安意欲报复陷害举报人的情况下,强行推动李国福案件立案侦查及审查起诉,还对李国福亲属立案查办。经有关部门查核,张治安编造的举报信中举报李国福有贪污挪用公款、雇凶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均不能认定。张治安、汪成为泄私愤,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举报人的犯罪行为完全背离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两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之恶令人震惊。法院依法作出的有罪判决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现场目击
受害者家属:最希望公开宣判
下午1时06分,记者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看到,聚集了众多国内多家新闻主流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
“我们今天来了8个人,给了3个旁听证和一张传票。”受害人亲属对现场记者说,公开宣判的案件为何关着门不让家属进入现场?据证实,参加旁听人员大部分是以前张治安的手下和阜阳颍泉区一些政府官员。
离开庭不足20分钟,安徽省内的一家媒体记者站在法院门口不停地抽起香烟,“我从早上7点多钟,就来到这里,本想能看到张治安现在到底变成什么样子,可苦苦地守候7个小时了,也没见到他。”这位记者用无奈的眼光向法院里面看去。
■新闻回顾
举报办公楼仿白宫 狱中蹊跷死亡
2008年3月13日凌晨4时55分,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死亡。
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返回阜阳市当天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李国福是张治安的下属,曾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国福属于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李国福自杀的结论,认为死亡原因蹊跷。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中新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