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紧急情况医院可代家属签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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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出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月1日起实施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昨天出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3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有关人员无法及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院签字。
规范对病历
做了这些要求:
不得涂去原来字迹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由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取消医嘱
用红色墨水标注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医院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基本规范明确,应用处理软件编辑生成并打印的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录入并及时打印,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打印病历编辑过程中应当按照权限要求进行修改,已完成录入打印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改。
紧急手术
可由医院负责人签字
规范中还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综合
医院的担忧
家属不同意 手术也没戏?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姜海平认为,在家属不在场、病人处于昏迷状态下,此规定有助于拯救病人的生命。不过,对于类似北京重症孕妇因丈夫拒绝签手术同意书而死亡的案例,目前的规定并不能予以解决。姜海平指出,从理论上说,即使医院批准代签知情同意书,但在手术实施前,病人家属如果赶到医院,拒绝进行手术,医院还是得尊重家属的意见。他说,从医学上讲,即使家属不同意,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也应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然后进行手术。“但这样医院就要冒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一旦出意外易成被告
“每年我们医院的医疗诉讼官司中,有十多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抢救中出现了医疗意外而产生的。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的,医院十有八九会被告上法庭。”一位受访的医务科科长表示,因为决定做手术的是医院,实施手术的也是医院,即使有了规范来规定程序,医院依然有风险。
市民的担忧
怎么保证医生不会滥用权力?
市民陆女士表示,如果医院严格执行这一条款,对那些无人陪伴的重病号是件好事。“但如果哪个医生有私心,滥用这个权力怎么办?怎么保证病人属于‘不做手术就不行’的危急情况?”
对于市民的担心,姜海平表示,紧急情况下代签知情同意书不是哪一个医生随便就能做的决定,而要通过严格的程序审批。
手术失败或误做手术怎么办?
“如果医院替病人做决定,结果手术失败怎么办?如果发现医生判断失误,手术根本不该做,怎么办?”患者赖先生说。对此,姜海平认为,这要分两种情况。对于病人病情必须进行手术、但手术失败的情况,“做出决定是有风险的,而任何医疗行为本身都存在风险,不应该属于医疗事故。”
对于属于医生判断错误、本不该做的手术,姜海平认为,不管是不是“被签字”,只要属于医生因医疗水平问题做出错误判断,都可纳入医疗事故的范畴。
据《广州日报》
如果当时医院能代签,
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男子拒绝手术签字,孕妇死亡
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医生与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孕妇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医院方曾表示,“我们请示了各级领导,医院的院长、石景山区妇幼院的院长等专家也都到场准备急救,最终没做手术,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实施手术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否则医院将负刑事责任。”
儿遇车祸 父亲签字放弃治疗
2007年10月8日,宁波明州医院收治了一个因车祸入住的病人陈晨弘。在医护人员的抢救下,陈晨弘暂时挽回了生命,但仍处于昏迷中。陈晨弘的父亲了解到陈晨弘治疗后的理想状态是植物人后,以“没钱治疗”和“治疗好后没人护理”为由,放弃了治疗。
陈晨弘被送入医院后诊断为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脾破裂、肺创伤、肋骨骨折等。急诊手术后,陈晨弘仍处于危重状态。医护人员介绍,当时,医生要给病人做气管切开术,但陈父拒绝签字,并在病危通知书上写下了“拒绝气管切开,停用所有药物”。陈父的几次签字,内容几乎都是放弃治疗。
最近正在发生的事,
也很让人揪心
父亲放弃治疗无肛女婴
近日,天涯论坛一个网帖称,天津一名刚出生患肛闭等疾病的宝宝,父亲及亲人把她送到临终关怀医院,没有任何的治疗措施,每日只靠一点点水维生,希望宝宝就这样静静地走掉。即使志愿者上门救助,父亲及亲人坚持不予治疗。而直到现在,宝宝的母亲仍不知情。宝宝的爸爸说,是不想宝宝母亲伤心。
为了给孩子一个机会,网友组成“爱心妈妈”联盟启动了营救计划,为孩子争取生存权而到处奔波。但医院坚持称,这一切还是取决于宝宝的父母。社会组织儿童希望的工作人员童小姐说,他们家人的理由有两条。第一,宝宝曾接受过13天的治疗,已经受了太多苦,他们不忍心宝宝再继续这样受苦。第二,即便治疗也不一定治得好,“就算治疗成功,将来宝宝也会有一些不便之处,工作、婚姻、生育多少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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