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受审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 昔日“打黑”能手与黑恶势力“结盟”
■ 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
重庆“打黑大审判”2日进入黑恶势力“保护伞”审判阶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 日开庭审理重庆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 黑帮”“ 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此外,同时出庭受审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她被指控涉嫌利用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816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
今天的文强,戴着黑框眼镜、身穿长黑棉衣和黑裤,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裁决,他因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六大“黑帮”而落马。这六大“黑帮”纵横重庆黄赌毒枪犯罪领域、垄断生猪收购市场长达8年,而这8年正是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履职时间。
10多年前,主管刑侦工作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曾因打黑成名,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重庆抢劫运钞车案、抓获张君……文强曾多次成功指挥侦破重大案件。2000年底,文强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被委以重任的文强没有继续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保一方百姓平安上履行职责,而是选择了与黑恶势力“结盟”的黑白勾结之路。
2009年8月,在声势浩大的打黑风暴中,调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的文强被立案调查,其充当重庆黑帮“保护伞”的恶行浮出水面,重庆打黑行动进入“深水区”。
据了解,以雷霆之势铲除黑恶势力的同时,重庆依法打黑与深度反腐并行,以“刮骨疗毒”之勇清除政法队伍内部的“害群之马”。
据介绍,重庆打黑除恶已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76人,30个涉黑团伙被批捕起诉,同时深挖“保护伞”、查办职务犯罪与摧毁黑恶势力同步推进,已立案查办打黑除恶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92人,12名厅级干部涉嫌犯罪落入法网。
收受财物1600余万元 不明来源财产1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600余万元,其中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黑金”78万多元,“卖官”收受贿金880余万元,帮助多家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逃避涉嫌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等公安侦查,从中收受贿金630余万元。另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近3100万元,能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从庭审透露的信息看,一些人为了职务升迁,给文强“上供”时各出奇招,现金、名表、名酒、字画、石佛头……曾出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经侦总队队长的赵利明费尽心思弄到一幅张大千真迹青绿山水画送给文强,价值364万元。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每年春节送给文强的拜年费达10万元。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原副局长冉从俭是向文强“砸”钱最猛的一个,他因表现不好,重庆市司法局已开会决定将其下派基层,冉从俭为保住官位将50万元现金装在麻袋里送给文强。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结识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绝后,文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
面对被指控的受贿罪等四项罪名,文强在庭上表示,被指控的部分事实属实但否认自己是黑帮“保护伞”,对强奸罪不予承认。
面对公诉人针对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事实的发问,文强回答说:“我去过位于海逸酒店的豪诚国际会所和大世界酒店的云梦阁唱歌、喝酒,也收过王小军、马当送的钱,但是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按职责划分,对这些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属于渝中区分局,不属于重庆市公安局,我也没有接到相关的任何举报,查禁这些黑恶团伙不属于我的职责。”
随后,检察员表示,鉴于文强当庭供述与之前供述的不同,公诉人暂停发问。
“三大金刚”保护下的“流氓经济”
2日出庭受审的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人称文强座下的“三大金刚”,他们先后把持着刑侦、经侦、禁毒、治安、交管等关键执法岗位,为黑恶犯罪撑起强大的“ 保护网” ,放纵黄赌毒等“流氓经济”。
据指控,2006年-2009年,黄代强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职务便利,为王小军、龚刚模、王天伦为首的三大“黑帮”提供非法保护,当重庆市公安局刑警一支队查办王天伦团伙实施故意伤害案时,黄代强向文强提出将该案转移到自己分管的三支队办理,致使查禁工作严重受阻。黄代强还从银行贷款200万元,交给黑帮成员江啸风用于放高利贷,两年时间内按3%的月息收取江啸风高额利息102万元。此外,文强还在办公室内,将装有41万元现金的纸袋和装有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黄代强保管。
2004年以来,“黑赌教母”谢才萍开设赌场十多个,谢才萍除了有丈夫哥哥文强大靠山外,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的赵利明为帮助她逃避处罚更是不遗余力,让谢才萍等人聚赌、“放高利贷”、“嗑药”、打警察等恶行有恃无恐。据指控,2005年,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捉获后,赵利明阻挠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随后,为使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免受治安查处,赵利明打电话请托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予以关照。2008年8月,谢才萍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赵利明两次接到谢才萍电话仍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谢才萍长期逃匿。
重庆最大的色情窝点“亮点”茶楼,8年未受到查处,便是得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庇护,以王紫琦为首的黑帮以毒打等手段控制400多名年轻女孩卖淫,多名妇女受伤致残,2名妇女精神失常。此外,陈涛还为两大黑帮控制下的白宫夜总会、豪诚国际会所长期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另有芭比酒吧、埃及艳后夜总会等13家娱乐场所向陈涛上缴保护费,免受治安检查。
庭审中,黄代强被指控涉嫌受贿184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项罪名;赵利明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包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等5项罪名;陈涛被指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3项罪名。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重庆2月2日电)
法律界人士称:
如四罪状成立文强最高可判死刑
“数罪并罚,文强极有可能性命不保。”一名法律界人士分析文强案。
他认为,一是文强受贿数额巨大;二是他是重庆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6 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三是涉嫌强奸。
“文强对自己的处境非常清楚,所以他为保命一方面坦白交代,检举揭发他人;另一方面积极悔罪。”重庆市检察系统一位官员称。
有消息称,鉴于文强职务比较高和案情重大具有特殊性,文强一案将进行异地审理,可最后文强案还是“回归”到重庆。
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的贪腐大案一般都实行异地审判,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过这只是一个惯例,并不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因此文强案在重庆审判并不违法。而且文强的势力土壤已被铲除得差不多了,并不会影响到公诉和审判的公平。另外,洪教授还认为,保持重庆打黑的一贯影响力应该是文强在重庆审判的原因之一。这一点得到了重庆政法界一不愿具名领导的正面回应,他并解释说,一般异地审判的贪腐大案,大多是由中纪委先查处再移交司法机关,并由最高检、最高法指定外地检察院、法院侦办、审判的。而文强案自始至终都是重庆政法界作为主导力量在侦办。
(据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