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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控四宗罪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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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文强及“三大金刚”涉黑案庭审现场。《重庆日报》供图

昨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因涉嫌受贿罪一并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600余万元,其中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六大“黑帮”,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8万多元,“卖官”收受贿金880余万元,帮助多家企业和个人承揽建筑工程、逃避涉嫌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等公安侦查,从中收受贿金630余万元。另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近3100万元,能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此外,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结识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绝后,文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重庆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

与此同时,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出庭受审,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被指控涉嫌受贿184万余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项罪名;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被指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等5项罪名;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被指控涉嫌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等3项罪名。

此外,同时出庭受审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她被指控涉嫌利用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816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新华社记者 朱薇

(新华社重庆2月2日电)

文妻当庭认罪

小账本专门记录每笔“进贡”

在文强一案中,其老婆周晓亚可谓是一名关键性人物。身为“贤内助”的她,不仅经常为老公“介绍”受贿业务,还将一笔笔“进贡”来源,详细记入小账本上,以备查验。

“收钱是因为我是文强老婆”

和老公文强不同的是,昨日庭上,周晓亚对公诉机关指控和文强共同受贿的88笔、共计8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完全没有异议。当公诉机关在庭上问周晓亚为何要和文强一起受贿时,周晓亚给出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回答:“收钱是因为我是文强老婆。”

她说,家中的钱财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她和文强育有一儿,没有正当职业,平时爱炒股。儿子开网吧时,她和文强资助了23万元。自己和文强共有八九处房产,其中,海棠晓月那一套,光装修和家具就总共花费100万元。

“很多时候都是我直接接受他人请托。”周晓亚还当庭交代,很多人包括公安机关一些干警、官员要找文强帮忙,都会先找到她,由她来告诉文强,“他们送的钱财也一般会直接交到我手上。”

一个春节“进账”几十万

在法庭调查时,周晓亚与文强的辩护律师均询问周晓亚说,对检察机关指控的88笔共计800余万元收受别人钱财的记录,跨度长达10多年,何以记得如此清晰?

周晓亚回答,自己与文强共同收受的钱财,一般都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收了钱,我一般会和文强说一声,是谁送的,送了多少。”周晓亚说,自己在被公安机关拘留后的第一天,就开始交代和文强共同受贿的犯罪事实。据她回忆,每一年春节,都有很多人上门拜年送“红包”,一般一个春节都会“进账”几十万元。

周晓亚说,在别人送“红包”托文强办事的众多请托中,有一笔“红包”钱是如数退还了的。当时,杜某为了让自己女婿能在某派出所竞争上岗成功,向文强行贿20万元。后事情没办成,文强就叫周晓亚把钱退了回去,“除了这一笔之外,即使事没办成,其他‘红包’也没退还。”

法庭上的生死控辩

昨天,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而言,绝对是戏剧性的一天。

2001年,他亲手逮捕了残杀20多条生命的“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将其送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的被告席。而在昨日,他却站上了同一家法院、同一个审判庭的被告席受审。

被带进法庭时,文强不住回头向旁听席上的亲人打招呼,身材微胖的他戴着眼镜,面容有些憔悴,神情平静,在居中的审判椅坐下。当检方念完长达50页的起诉书后,文强针对起诉书内容提出四项异议。

宗罪 受贿一千六百余万

文强:拜年或过生收的“红包”

文强收受贿赂多达110多笔,单笔受贿财物,从1000元到价值360多万元的名画不等。其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近450万元,并为三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

在被告人陈述阶段,文强对检察机关所诉受贿金额和次数表示了异议。

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上百笔受贿事实,文强觉得有点冤,他辩称其中有70多笔都是自己过生日或者过年收的“红包”。他说,自己的旧历生日是农历腊月十七,和春节很近,“指控的很多笔受贿,其实都是我过生日或过年,好朋友送的,他们没请托我办任何事,我也没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文强还辩解,起诉书指控他和妻子收受的一些外币,其实是一些好朋友得知自己要出国或者儿子要出国留学后相送的,并无什么利益牵扯。

宗罪 收钱70多万纵容黑社会

文强:“赌场被查,我选择了回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8年,文强为谢才萍等多个“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收受财物共计78万多元。

文强辩称,2005年,谢才萍开赌场被抓后,他选择了回避,让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谢刑满释放后,他也根本不知道其在做什么工作,因此不存在纵容一说。

文强承认,确有岳宁、王小军给自己送钱一事,但在这期间他并不知道岳、王二人是“涉黑”组织的老大,也不知道其组织在干不法勾当。

对于王天伦“涉黑”团伙涉及的故意伤害案请文强帮忙一事,文强辩称当时自己作过批示,转刑警总队依法查处。至于王天伦送的20万元“好处费”,文强表示:“确实不清楚到底收没收这笔钱。”

宗罪 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很多钱是老婆经手收的。”

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文强家庭财产、支出近3100余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406万余元,文强对差额10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对于指控受贿的大多数钱财,文强表示,自己很多都不知晓。“家里是我老婆在掌管财政大权,很多钱是她经手收的。”文强说,很多人都是先找到他老婆来托他办事,他们送的钱、物,大多是送到他老婆手上,“有的时候,周晓亚收了钱会告知我一声,有的时候连说都不说一声。”

至于指控的上千万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文强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另外,他还认为,检方公布的其巨额财产统计换算方式有待确认。

宗罪 醉酒后强奸女大学生

文强:“我不承认自己犯强奸罪。”

文强案发后,其情色信息渐占“主角”。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落马后曾招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但是,在起诉书里,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

关于文强涉嫌强奸罪的第4项指控,公诉人当庭指出,强奸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待本案的其他部分审理完结后再审。

“我不承认自己犯强奸罪。”虽然公诉人并未当庭宣读涉嫌强奸罪部分的犯罪事实,但文强在发表对起诉书的意见时,当庭否认了这一罪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本报综合《重庆日报》、新华社消息 RB022

“三大金刚”保护下的“流氓经济”

2日出庭受审的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人称文强座下的“三大金刚”,他们先后把持着刑侦、经侦、禁毒、治安、交管等关键执法岗位,为黑恶犯罪撑起强大的“保护网”,放纵黄赌毒等“流氓经济”。

据指控,2006年-2009年,黄代强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职务便利,为王小军、龚刚模、王天伦为首的三大“黑帮”提供非法保护,当重庆市公安局刑警一支队查办王天伦团伙实施故意伤害案时,黄代强向文强提出将该案转移到自己分管的三支队办理,致使查禁工作严重受阻。黄代强还从银行贷款200万元,交给黑帮成员江啸风用于放高利贷,两年时间内按3%的月息收取江啸风高额利息102万元。此外,文强还在办公室内,将装有41万元现金的纸袋和装有270万元的旅行箱交给黄代强保管。

2004年以来,“黑赌教母”谢才萍开设赌场十多个,谢才萍除了有丈夫哥哥文强大靠山外,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的赵利明为她逃避处罚更是不遗余力,让谢才萍等人聚赌、“放高利贷”、“嗑药”、打警察等恶行有恃无恐。据指控,2005年,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捉获后,赵利明阻挠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随后,为使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免受治安查处,赵利明打电话请托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予以关照。2008年8月,谢才萍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赵利明两次接到谢才萍电话仍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谢才萍长期逃匿。

重庆最大的色情窝点“亮点”茶楼,8年未受到查处,便是得到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的庇护,以王紫琦为首的黑帮以毒打等手段控制400多名年轻女孩卖淫,多名妇女受伤致残,2名妇女精神失常。此外,陈涛还为两大黑帮控制下的白宫夜总会、豪诚国际会所长期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另有芭比酒吧、埃及艳后夜总会等13家娱乐场所向陈涛上缴保护费,免受治安检查。

(据新华社)

■分析

被控罪名大大减少 或会免死

根据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检察机关指控文强受贿罪、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4项罪名。与2009年9月文强被逮捕时官方公布的罪名相比,文强的罪名已大大减少和减轻。

去年9月26日,文强被逮捕时,罪名包括“涉嫌先后为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等犯罪活动;涉嫌强奸、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高利转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介绍卖淫以及巨额受贿”等近20项。

在以往公布的信息中,文强涉嫌强奸少女,其中包括12岁和14岁的未成年幼女。法律界人士表示,此事若属实,属罪大恶极,仅此一条文强即可能面临死刑。此次检方正式公诉时,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以此来看,情节已与强奸幼女相比大大轻微。据《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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