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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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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4日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2009年,省高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的关心帮助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

一、发挥审判优势,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落实中央、省委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2447件,审结251063件,与上年相比受案上升13.02%,结案上升5.16%;其中,省高院受理11142件,审结10579件,与上年相比受案上升7.14%,结案上升21.78%。?

——落实发展要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类犯罪,全年审理840件,判处1245人;发挥民事审判作用,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4138件,已结案件标的金额达131.43亿元。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作用,支持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06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引发的系列刑事、行政环境保护案件;依法审理我省水电、旅游等新兴产业中发生的拆迁补偿、移民安置、旅游纠纷;重视矿业权流转、保险合同、环境保护、信息网络传播等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形成指导意见加强审判指导;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全年共为债权人企业执结案件7346件,执回资金12.25亿元,化解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被执行人案件1201件;执结涉金融案件6089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1.64亿元。?

——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欠薪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加大涉及社会保障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对下岗工人、老、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指导意见,明确农村居民在城镇居住、生活满一年的与城镇人口适用同一赔偿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943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部分基层法院巡回办案率超50%,最高达8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对4200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累计金额达791.05万元。

——履行维稳责任,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172件,审结33969件。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共判处3907件,5582人,重刑率达84.5%;严惩职务犯罪,审结1252件,判处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2人;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团伙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大非罪和非监禁刑处理的力度。全年依法免予刑事处罚1127人,宣告缓刑9299人;对28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和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42242名确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调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加大轻微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诉案件、轻刑公诉案件的民事和解、调解力度,部分基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超70%,最高达90%;将诉讼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推进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率最高达93%;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红河、丽江、怒江等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超40%;落实法官全员轮值接访涉诉信访人员制度,全面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活动,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全年受理群众来信21667件,接待群众来访94869人(次)。

二、举全力清积案,共同解决“执行难”

在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下,举全省法院之力,依法对2008年以前积存的84379件积案进行认真清理和分类处理,执结有财产案件12101件,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72203件,执结重点案件10186件。加大对2009年受理54343件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45776件,执结率为84.24%,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63.03亿元。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已全面运行,截至2009年12月30日,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区全部建立了涉诉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到位资金2659.41万元,共计救助8435案,占实际无财产案件的23.21%,救助特困人员9918人,发放救助金1468.3万元。清理执行积案中云南省推出的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邀请市民体验、监督执行,内外联动等解决执行难经验措施,受到全国“清积”活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中央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总结云南经验向全国推广。先后建立《云南省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等21项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以党建带队建,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抓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的党建工作和三级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制度规范,召开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建设与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加大司法考试强化培训力度,2009年全省法院共有516人通过司法考试,迪庆、德宏中院司法考试通过率超过60%;西盟佤族自治县法院今年司法考试通过人数零的突破,使全省所有基层法院均有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的目标得以实现;开展“增进与老百姓感情、增强司法廉洁意识”教育活动,贯彻“五个严禁”,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制度,建立司法巡查制度,派出二个巡查组分别对文山、楚雄、临沧、版纳4个中级法院进行巡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云南法院网上开设纪检监督专用邮箱,多渠道向社会收集廉政监督信息;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不遮丑、不护短,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35人,问责28人。

四、以改革促创新,建立法院工作新机制

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部署,改革刑事审判方式,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在全省14个县级法院和5个中级法院开展改革试点;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改革要求,改革和完善少数民族法官招录培养体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法官,今年已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123人,委托云南民族大学培养;建立和完善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交流机制,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发表《共同宣言》;省高院制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的意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联发《关于在诉讼活动中委托鉴定、拍卖工作若干规定》,改变传统管理模式,杜绝鉴定评估中的暗箱操作;制定《云南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16个司法改革规范性指导意见。

五、坚实基层基础,推动法院工作整体发展

落实中基层法院经费保障,200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中基层法院经费3.4亿元已划拨到位;组成讲师团对昭通、文山等6个中院41个基层法院的1782名基层法官进行培训;对少数民族法官进行“双语培训”,发挥民族法官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优势开展“双语审判”;加大化解基层法院基本建设债务力度,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以及各州市和区县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两庭”建设历史债务化解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设产生的历史欠债大部分得到化解。

六、重监督保公正,促使法院工作不断完善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凡涉及审判工作的重大安排、司法改革重大措施,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实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系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和大会重点信访件、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共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0件;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件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399件;强化内部监督,全年决定再审各类案件526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一审案件9645件,参审率为6.91%;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司法动态等信息,开展“走近法院”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民意沟通,高中级法院院长走进网络直播间与网民对话交流,倾听民意,了解民生诉求。

2009年,全省法院在党的建设、理念更新、解决审判执行难题、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有了新进展,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共有21个集体、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省法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少数法官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领导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新闻应对能力还有待加强,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观念还需强化,党建制度落实不够深入,部分“两庭”建设历史债务未完全得到清偿,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的庭审安全保障缺位。?

七、2010年的工作思路?

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全省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认同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抓牢审判执行要务、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司法改革,发挥司法职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实现这一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为人民利益严肃执法。组织广大法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认识社会形势复杂性和工作任务艰巨性,深刻把握国际国内社会形势变化以及经济发展要求;始终不渝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树立为人民利益严肃执法的理念,严守法律底线,严格依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解决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

第二,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审理加强宏观经济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深化经济改革推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建立健全案件裁判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集中清理申诉、申请再审积案,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速裁、调解、巡回审理相结合的基层案件审理新机制。?

第三,延伸审判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审理选民资格、破坏选举等案件,促进社会的民主管理;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机制创新;妥善解决农业科技、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等农村社会管理案件,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与政法各部门相互配合,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落户、就业等基本生存困难,妥善审理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案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刑期短、社会危险性小的服刑人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参与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一切犯罪活动,妥善审理信息网络侵权民事案件,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力度,推行法官逐级遴选、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化审判绩效考评制度建设,规范审判行为,提升司法形象,确保司法廉洁。

第五,加强对下指导,打牢法院工作基础。坚持审判重心下移到基层,建立对下级法院考核评估制度、改判发回案件交换意见制度,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科学设置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庭,努力提高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落实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派出法庭建设配套资金,加大人民法庭安全设施投入,开展“创建优秀人民法庭活动”,发现、培育和宣传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的先进典型,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第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法院管理机制。坚持从国情、省情出发,改革案件质量评查、选人用人、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改革审判方式、加强外部监督;继续推行法官全员接访、扩大听证质证、落实依法纠错;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完善执行申诉信访处理机制;持续抓好量刑规范化试点,推行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化处理机制,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创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稳妥推进铁路法院体制改革。?

全省法院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协广泛的民主监督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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