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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权益需要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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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提示】

随着教育观念的改变,实习在大学教育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几乎成为每一个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必修课程。据教育部统计,2009年我国有611万名高校毕业生,比2008年增加了52万人。实习中,大学生具有学生和劳动者的双重身份,然而目前强有力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使这一群体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委员建言】

两会”前,来自农工党的政协委员王喜华经过调研,收集了实习生权益受损害的一些典型案例。

案例一:长时间顶岗工作 无报酬或少报酬

某职业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到一家工厂顶岗实习。该厂将学生按普通工人管理。开始实习后,这批学生每天要从晚上7时工作到次日7时,遇到活多,还要接着加班,但仅能得到微薄的补贴。

案例二:实习时意外受伤 无赔偿互不负责

某高校化学专业的学生经学校推荐到一家化工设备公司实习。他在生产线上独自操作时发生意外,被大面积烫伤,经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为了协商赔偿事宜,他的家人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但学校称他在生产线上受伤,应由企业负责;而企业又称他是在校学生,他们不对其负有管理责任,应由学校负责。

案例三:以实习名义招工 无合同上当受骗者多

一名学生学的是金融专业,但他的实习却是在一家工艺品加工厂里完成的。工厂没有和他签任何合同,每天工作12个小时的话,一个月能拿到800元左右。还有不少学生到企业实习后,才知与招工时的承诺大不相同,直呼上当受骗。

王喜华委员认为,实习生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缺乏,导致实习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实习生签订一份与企业、学校之间的实习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可作为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大学生应签订实习协议,至少要对实习期内实习时间、实习报酬、实习过程中发生伤亡的处理、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作出约定。同时,王喜华委员也建议有关部门应调查研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维护实习生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郝丽娟 郭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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