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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跨区生娃娃几个月没有领到补贴

华龙网-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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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卫生院都说领不到 两地卫生局都说可以领

任洁 制图

巴南区惠民镇的李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4个月前,他的妻子为他生下一个千金,按规定,可领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没想到,为了领取这笔补助,他反复在自己和妻子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之间奔走,几个月下来仍未能领到钱。

前日,李先生无奈之下找到本报求助:“这笔补助款我究竟该找谁拿?”

想领补助款 遭遇踢皮球

李先生今年39岁,是巴南区惠民镇惠民一村的农民。

李先生介绍,2008年10月,他与垫江县五洞镇农民冯女士结婚。按照户籍政策,妻子的户口要3年后才能迁入主城,于是她的户口仍挂在原籍。去年9月,妻子十月怀胎,在南岸区长生桥卫生院分娩,产下一女。升格当了父亲,李先生很是高兴,医生还告诉他一个好消息——根据相关政策,他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院,申请领取400元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去年10月上旬,李先生带着孩子的出院证明、住院单据等材料,高高兴兴到巴南区惠民镇卫生院申领补助,不想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这笔费用应该到产妇的户口所在地领取,也就是说应该到垫江五洞镇领取。

于是,李先生又带着材料赶到垫江,“当地卫生院称,产妇已结婚到巴南,应该在巴南领补贴。”

如此折腾了3个多月,李先生至今也没能领到补贴款。

李先生说,他不明白,这明明是政府的惠民政策,可到自己应该享受时,为何就变得这么难呢?

记者去求证 也称领不到

记者了解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范围和对象是,凡在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重庆市农村孕产妇。

前日,记者以孕妇家属的身份,分别向两地卫生部门咨询。

巴南区惠民镇卫生院一位姓朱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照相关政策,分娩补助是以孕妇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即使男方的户口是巴南区,分娩补助也应由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垫付。所以,李先生应该找垫江当地卫生院。

记者电话联系垫江五洞卫生院办公室,一直无人接听,于是打电话到垫江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咨询。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分娩补助只针对在垫江的接产机构生产的农村产妇,至于在外地医院住院分娩,就应该在当地医院领取补贴。”

记者问:“不是说在产妇的户口原籍领?”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却反问:“你没在本地医院住院,那由谁来给你申报呢?”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建议,到巴南当地卫生院去问一问。

卫生局表态 三地皆可领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巴南区卫生局。该局妇幼保健科周科长给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答复:补贴可以在巴南领。

据介绍,巴南区从去年7月开始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最初是“只要是孩子父母有一方户口在巴南辖区,就可以领到补助”,去年11月21日改为“只针对户口所在地属于巴南的产妇”。也就是说,如果李先生是10月份提出申请,按照当时的政策,是可以领到补助的。

“为何卫生院的说法不一样?”

周科长解释,可能是工作人员未将政策理解清楚所致。他请记者代为转告李先生,他已给惠民镇卫生院打了电话,李先生可直接前往领取补贴。

昨日下午,垫江县卫生局也回应:只要李先生带齐相关证明,就可在当地卫生院领到补贴。至于之前未能领到补贴,一位姓齐的工作人员解释,虽然补助由公共卫生科在管理,但工作具体施行是由县妇幼保健院在负责,“有可能双方没有衔接好。”

齐也请记者给李先生带话,带齐相关证明,可直接到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领取这笔补助。

涉及三区县 情况很特殊

市卫生局妇社处工作人员介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具体办法是在去年5月下发到各区县卫生部门,当时在领取方式上,各区县采用了不同方式,容易造成重复报销。去年11月21日,市卫生局作了统一规定,分娩补助一律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医疗机构领取。李先生的情况涉及垫江、南岸、巴南三个区县,比较特殊。

该工作人员称,实际上,在去年11月21日以前,李先生在惠民镇卫生院、五洞镇卫生院以及孩子出生的长生桥医院,都可领到该笔补助,“只是李先生在办理途中,没人如此提醒而已。”记者 程洪川

办了新农合

还可再得补助

根据《重庆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方案》的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平产分娩,最多可获得800元的补助,包括中央给予人均400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符合新农合补助条件的,还可得到最多400元的补助。

申请补助流程

农村孕产妇在本区县住院分娩:

1

补助对象身份证明、出院证明和住院费用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交接产机构

2

各接产机构先垫付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3

接产机构每季度将补助对象相关证明材料交区县卫生局

4

区县卫生局审核后及时将补助款拨付至接产机构

外出务工农村孕产妇在务工地住院分娩:

1

将补助对象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务工证明,半年内交孕产妇户籍所在地的接产机构

2

接产机构经审核后,先垫付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3

接产机构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区县卫生局

4

区县卫生局审核后,及时将补助款拨付至接产机构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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