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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装卖淫女诱人 弟弟带人闯宾馆强索财物

广西新闻网 2010.01.28 13:10

发廊相遇

小健现年22岁,湖南益阳人,初中毕业后曾到珠海打工,从事过保姆、卖家具等工作,后于2003年3月来到桂林,寄身于八里街一发廊学美发。几个月后,转投临桂一家发廊做美发师,一干就是几年。

2008年11月初,小健认识了常来洗头理发的货车老板峰哥。

峰哥觉得小健剪发洗头手艺不错,人又热情开朗,每次来发廊都点名要小健服务。一来二去,两人有了好感。峰哥自此以后出车回来都会去找小健,给她买这买那向她献殷勤,出手甚为阔绰。

小健本就对自己收入不满,峰哥的大方更让她失落。久而久之,小健产生了歪念:“既然峰哥有钱,把我当成女朋友,我何不从他身上搞点钱?”小健于是常故意接触峰哥,时不时还动手动脚挑逗他。峰哥不知是计,对小健更添好感,最终放松了警惕。

密谋敲诈

2009年4月15日,小健几经考虑想出一计,决定引诱峰哥到宾馆,然后让自己的亲弟弟小文带人到宾馆“抓嫖”敲诈财物。为此,小健于4月17日专门在临桂一家酒店开好房,并打电话将峰哥约到宾馆住了一晚。

小健此举是为麻痹峰哥,其效果立竿见影。这晚之后,峰哥真正将小健当作自己的女友,但凡有事,随叫随到。峰哥这种心理给了小健下手的机会。

2009年4月30日,小健得知峰哥从外地出车回桂林,便在市内一家宾馆开好房,表示要为峰哥接风。峰哥答应后,小健马上打电话给弟弟小文,让他按时到指定宾馆房间“抓嫖”。同时还打了另外一湖南老乡小雨的电话,叫其约上小文一起来。

当晚19时许,峰哥带着刚从客户那里领回的7000元运输款如期赴约。小健假装与其“打情骂俏”。20时许,小文、小雨来到房间。进房后,小雨假装很生气,朝小健大吼:“小健姐,你欠我6000元,加利息4000元,今天得还了!否则,我告你在这卖淫!”小文忙打圆场,指着峰哥说这是他姐男朋友,让峰哥给钱。峰哥坚称不是小健男朋友不给。

小文、小雨见敲诈不成,便开始猛踢峰哥,小雨还持刀威胁:“不还钱就打死你!”峰哥不堪被打,怕被告去派出所当嫖娼处理,只好交出刚领来的运输款“消灾”。

姐弟入狱

小文小雨拿到钱后逃离了房间。

小健假装受惊,也借口离开宾馆,一起逃至八里街。事后,峰哥报了警。5月1日,小健小文在八里街某宾馆落网,10多天后,小雨在另一旅社被抓获。三人均交代了抢劫敲诈事实。

2009年8月17日,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2月11日,象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健、小文、小雨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判处小健有期徒刑6年,小文、小雨各有期徒刑5年。

一审宣判后小健等不服,提出上诉。今年1月22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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