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突发公告小区花园要建房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小桥流水、茵茵绿地、水波荡漾的游泳池,这本是总府花园小区花园里的公共设施。可出人意料的是,仅三四天时间,被围墙围起的小花园在推土机、挖掘机的一番“粗暴”之后,这些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一幢楼房。昨日上午11时许,在开发商不出面解释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抗议开发商毁掉小区花园准备新建楼房的行为,总府花园的业主们推倒了部分围住小区花园的围墙。
小花园被拆
总府花园位于天仙桥北路5号,是一个仅有一幢建筑的32层电梯公寓小区。在电梯公寓前,有一个设置了绿地、小桥流水、游泳池的小花园。但从1月20日开始,这个小花园开始渐渐消失。昨日上午11时30分,透过推倒的围墙,记者看到小花园里的设施已经踪影全无,映入眼帘的只有坑洼不平的泥地。
据小区业主孙梦叶称,1月19日,在小区多数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突然对小花园进行打围,称要美化环境,侵占花园修建一个包括地下三层的商住楼。20日,在公寓门口,开发商贴出了《关于拟改善和优化“天府花园”环境的公告》和《关于启动“天府花园·可园”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公告》。
“开发商这样做就是欺诈。”孙梦叶表示,1999年该小区以每平方米近5000元的单价出售,当时开发商在宣传时承诺的就是小区配备了花园、游泳池等公用设施。业主们也正是看中闹市中有这么好的环境,才花高价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现在开发商竟然在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准备侵占花园再建一座楼房。他们担心的不仅是失去花园,更为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即将修建的地下三层车库距离现在的楼房不足20米,很可能危及我们的人身安全。”
除了以上担心,业主们发现,开发商这样做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赵斯静说,开发商只是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不仅如此,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年)中关于“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的规定:除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政府拍卖土地外,建设用地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而开发商即将开发建设的“天府花园·可园”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仅有1169.02平方米,很明显是违规的。由于业主们多次希望和开发商面谈,但开发商均避而不见,业主们一怒之下才推倒了围墙。
不成功的协商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在合江亭街办、辖区派出所民警的一再电话催促下,该小区开发商———四川总府嘉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余姓负责人终于出现在32楼的活动室。但当业主们要求其拿出相关文件予以解释时,该余姓负责人以没有准备为由试图离开,这让业主们很是气愤,强行将其拦住。
合江亭街办党工委书记王强三进行了调解,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施工。业主们表示,他们会停止抗议行为,但开发商必须拿出相关手续,修建地下车库时要保证业主的安全;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必须立即把花园恢复原状。在王强三的调解下,余姓负责人也表示,将于今日下午1时与业主们进行协商。
而后,记者也看到了业主们口中提到的两份公告。在关于拟改善和优化“天府花园”环境的公告》中,开发商表示,“天府花园·可园”的建设将增加小区停车位,改善室内外公共庭园,调整“总府花园”主出入口……而在《关于启动“天府花园·可园”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开发商又表示,“天府花园·可园”的土地虽与“总府花园”相邻,但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土地项目,两个项目各有独立的土地使用证和独立的规划许可。对此,业主们表示,如果确实如此,那开发商最初在卖房子时“配套花园、游泳池等”的宣传就涉嫌欺诈业主,违反了当时对业主的承诺。
对此,成都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表示,开发商在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后,必须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才可以施工,否则就涉嫌违法。一个小区规划的变更,开发商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告知小区业主,并征得业主们同意。同时,也要考虑到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居住安全问题。开发商不应强行开发,损害业主利益。而业主也不应采取过激行为,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维权。
本报记者 夏树伟 摄影 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