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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即日起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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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19点,市区江滨路海景花园附近有市民燃放烟花

昨晚9时50分许,在市区刺桐路阳光曼哈顿与刺桐南路灯星安置房之间的道路上,满地是鞭炮纸屑。

核心提示

最近,市区烟花爆竹声常常在深夜响起,这边烟花刚落下,那头鞭炮又响起。噪音扰民、污染卫生、火灾隐患,烟花爆竹带来的问题真不少。春节将至,燃放烟花鞭炮的行为多了起来。对此,公安机关表示,即日起将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行动,对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采取拘留的措施。 (记者廖培煌 施海燕 陈小阳 实习生郭雪萍 文/图)

深夜爆竹扰人清梦

近段时间,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0陆续接到市民反映称,中心市区晚上不时可听到烟花爆竹声,旁边居民不堪其扰。在市区乌洲、城东、浮桥、江南等地,甚至一些高档小区内,经常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有时候在凌晨时分,本报值班记者就能接到同一个地点四五个投诉电话。

昨晚9时50分许,记者在市区刺桐路阳光曼哈顿与刺桐南路灯星安置房中间的一条道路看到,地上散满着鞭炮刚刚燃放完的残屑。据附近的店家介绍,这里有一座庙,最近这两三天,群众经常来祭拜燃放鞭炮。前几天,鞭炮放的数量比较多,昨晚只有零星的一些。

昨晚10时30分许,记者在泉秀街道灯星社区草埕一带又刚好看到,一户人家由于家里有人结婚,正在燃放烟花,放了三四分钟后,终于燃放结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仅这两个地方有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方也零星有燃放。

鞭炮藏身街边小店

小巷子里的香烛店堆着烟花爆竹,居民楼下的小卖部藏着几十响上百响的烟花爆竹……民警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市区的香烛店、食杂店、水果店等“三店”是烟花爆竹的主要零售来源。

近段时间来,民警就逮着了不少这样的小店:尤某水在冠亚城市花园店内小阁楼储存烟花、爆竹各3箱;黄某治在其经营的北峰街道招联社区金纸批发店内非法储存鞭炮48串;庄某清在宝洲街经营的金香烛店内非法储存10捆圆形大鞭炮,15串长形鞭炮……仅去年12月22日一天,丰泽警方就对6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各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就在这两天,鲤城警方又拘留了两名贩卖烟花爆竹的小店负责人。

卖的放的都要拘留

1993年,泉州出台“禁炮令”,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中心市区的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及泉州开发区,与往年一样仍是禁炮区。

根据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可处拘留。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以致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在中心市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为什么泉州不开放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呢?这主要出于安全考虑,每年市区各大医院都要接收不少因燃放鞭炮而受伤的患者。同时,市区建筑密集,有不少建筑是木质结构,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从环保来说,烟花爆竹燃放后,纸屑遍地,影响卫生,而且噪音扰民。

临近春节,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大对非法制贩、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据了解,即日起,一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将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范围内全面展开。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被处以5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在中心市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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