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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舟:是嫖字太傲慢还是心里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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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一舟

《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作者叶满天举出了16个他认为歧视女性的汉字,分别为:“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他表示这16个字,“均具有一定的贬义,让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让普通人在书写或阅读的过程中,从视觉上觉得这16个字与女性性别有根本的联系,无形中降低了他们对女性的评价”。(1月21日《新民晚报》)

叶满天先生对于汉字的钻研精神令人赞赏。不过,对于他的观点我却实在不敢苟同。

“嫌”、“佞”、“妄”、“妖”……古人在创造这些汉字的时候,究竟是不是真有歧视女性的心态,如今已经很难考证了。从文字发展的历史角度看,由于历史上的重男轻女因素,导致了汉字中有些字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歧视女性成分,这或许是客观事实。但是,改变重男轻女以及其他歧视女性的陋习,绝不是简单地将文字一改就能解决的,关键还是要靠思想文化教育和法治精神。何况,这些汉字大多已经沿用千年,作为一种文字载体本身,更改实无必要。

其实,如果说古人造出带“女”旁的“嫖”字含有某种歧视,那么,叶先生主张将“奸”字改为“犭行”,又算不算一种主观臆断呢?“犭行”比“奸”更富有文明气息?恐怕未必。而认为将“奸”改为“犭行”,起码“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则完全是在搞笑了!

更滑稽的是,叶先生不仅将“嫖”字押上了歧视女性的审判台,还将之“上升”到一个“容易误导少年儿童”和“男同胞也容易被置于道德不义之地”的高度,让人读来不禁啼笑皆非。要依我看,不是“嫖”字带着歧视和傲慢印迹,而是叶先生心里天然怀有“女性弱势”的“偏见”。只有戴着有色眼镜,才能有意识地将“嫖”字解读出“女”人和钞“票”放在一起的歧视意味。如果怀着这种“偏见”,恐怕很多汉字都会被“阐释”出各种负面解释来。读者诸君如果不信,可以翻开新华字典尝试着进行叶先生这样的“联想”。

随着价值观的多元和公民社会成长,人的个性一点点张扬,我们看多了各种与传统相悖的另类表达。必须承认,很多个性表达与作秀和炒作无关,但未必与阴暗和浮躁无关——当剥离掉“个性”包装,会发现其带有相当程度的“欺骗性”和蛊惑性,宣扬的是自以为是、意欲凌驾于公序良俗之上的过度“个性”,而非其他。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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