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版许霆”出狱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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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社会舆论称为“云南版许霆”的何鹏,在经历了被判无期徒刑到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半的大起大落后,16日凌晨出狱回家。其律师表示,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还存在一些异议。
何鹏是云南省陆良县寺耳堡村人,原云南公安专科学校学生。
2001年3月2日,因农行计算机系统故障,何鹏用余额只有10元的卡,在不同银行的ATM机上分221次取出现金429700元。2002年,何鹏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3月,广东许霆案改判,何鹏及家人开始申诉。去年11月,云南省高院将何鹏案刑期从无期改为8年半。今年1月,最高法核准改判,但罪名仍是盗窃罪。
在“何鹏案”中,何鹏的代理人陈维镖和肖九香律师,16日也赶到陆良县为何鹏“接风”。陈维镖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案还有必要继续申诉。其认为,该案归根结底应该是银行的过错,不应当将这个过错转嫁给何鹏。
但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陈律师表示还存在一些异议。“我相信不久之后,法律一定会还何鹏一个无罪之身!”对于是否要继续申诉,要听取何鹏本人的意见。而何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打算。(商综)
